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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6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版权转让如何进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按要求填写的合同登记表并盖章;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并盖章;

    3、合同复印件;

    4、版权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盖章、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

    5、若要转让软件版权的,则需要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版权转让转让流程

    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

    专利转让的流程:

    专利权是我国特别规定的对专利人的保护权利,没有拥有人的许可,他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投入使用后,不好意思你已经触犯法律,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你想想都明白了。专利权具有着很多方面的好处,不论是你人在学校还是人在职场,你都可以通过在合格给自己加分,只因为专利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好处,所以专利的侵权也是不断的发生。所以啊在你进行专利交易的时候,你还需要了解以下的具体手续:

    二、专利双方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

    三、你我准备好专利转让所需文件,并按照规定形式填写

    四、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去递交文件给专利局

    五、最后等待专利转让的结果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专利版权转让如何进行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6
    灵活用工等同于"灵活派遣",是人才派遣服务领域的成长型产品,它由派遣公司承担全方位的法定雇主责任,在派遣人数确定、派遣周期、派遣人才的筛选方面都非常灵活的一种用工形式。

    灵活用工不同于固定全职,它是指企业根据用人需求,灵活的按需聘用人才的一种形式。人力资源就像水和电一样,在任何时候都会根据需求使用,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停止使用。它包括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的四种形态:包含以非全日制用工为代表的时间上的灵活;以劳务派遣为代表的雇佣形式上的灵活;以业务外包为代表的服务形态上的灵活;以平台型用工为代表的就业形式上的灵活。

  • 340人看过2024-01-0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专利交易中常见的骗术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交易中常见的骗术有哪些

    1、以高价作饵:不进行或只是进行极少量的细节磋商,要求发明人直接到骗子所在地签署协议。

    届时,临时找来几个托并假称也是专利权人,由这些托与发明人竞争,最终以跳楼价格买下发明人的专利。

    2、以购买专利为名:将专利权人骗到行骗者当地,在宾馆中双方洽谈转让细节,以博取专利权人的信任,似乎一切都已经谈妥,还煞有介事地要求回扣,然后提出由专利权人请客以联络与其单位领导的感情,由于请客吃饭在商场上很常见,就使人放松了警惕。

    3、泡沫购买法:与发明人联系,表示很有购买诚意,价格也还算可以,但强烈要求公证,并且强烈要求按照比例支付,比如签署合同时支付60%,产品合格后支付剩余的40%!必须指出,这种办法很难判定其究竟是企业的保护性行为还是预存欺诈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交易中常见的骗术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86人看过2024-01-06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专利权质押的特点主要有哪些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专利权质押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1、在专利权出质期间,质权人是绝对没有权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该出质的权利的,质权人只有占有和保全该权利的权利。

    2、在专利权出质期间,维持专利权本身的一切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如专利年费、专利规费等。但质权人如认为该出质的权利可能对自己有益,也可自己出费用,对这些费用,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补偿。

    3、专利权质押的标的物是权利——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作为标的。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是动产。其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是各种不同于专利权的权利。

    4、专利质押登记生效。动产质押要把质物交付质权人生效。但是,专利质押除订立质押合同外,还必须办理出质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权质押的特点主要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37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变更注册商标的,变更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其他不良影响,所以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变更。

    2.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3.变更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4.变更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变更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变更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6

    一、特殊职业(身份):军人、公务员(部分地方法规允许公务员兼职的除外)等国家法律、法规、纪律明确禁止从事兼职或经商的人员;非中国大陆户籍人员;拟发放薪酬属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综合所得的人员;拟签约公司主体名下的法人代表、股东、监事、高管等人员。

    二、执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不仅要取得律师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还需要挂靠一家律师事务所才能进行正常执业,执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另外,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服务相关的业务只能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承接。

    三、在编教师:学校在编教师与学校有明确的劳动关系,且公立学校的教师薪酬还是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发放。但教师以个人身份与在线教育平台进行合作的情形除外,该情形下没有其他特殊限制的话,可以酌情接入。

    四、注册测绘师:注册测绘师需要挂靠一家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才能正式从业,因此与所在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

    五、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房地产推广业务可以合作,优先考虑准入线上推广场景。

    六、建筑行业(所有岗位):建筑行业中的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各类持证人员,均需挂靠在相关工程建筑单位才能正式从业,所以这类人员与工程建筑单位有明确的劳动关系。而其他的建筑工人,由于受国家政策的保护,都要与相关工程建筑单位或其外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整个建筑行业都建议禁止准入。

  • 100人看过2024-01-06

      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劳动者在任何时候辞职都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应当留存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6

    职工离职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如果劳动者离职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且在此期间单位不安排劳动者进行工作交接的,那么员工不要赔偿。但是员工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那么则需要赔偿。职工离职未交接造成损失员工要赔偿吗

    职工离职未交接造成损失员工要赔偿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6

    一、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三、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四、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七、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八、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九、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十、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 120人看过2024-01-06
    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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