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作为商品使用中的一种标识,在市场推广和销售中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可以说是企业成立和发展壮大都必不可缺少的,两者息息相关又相互牵连,对商标相关的知识了解的越多,对企业今后的好处也会越大。在如今的商标行业中,普遍被公众熟悉知晓的商标一共被分为了四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它的特性和不同点,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它们各自的难度也会有所不同。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有多少种类型
1、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在百科中和律法中又被称作是服务标识以及劳务标识。简单来说就公司的业务而言,大致可以分为售卖商品或是提供服务两个方面。其中,作为提供服务内的标识,就被称作为服务商标,用来区分不同组织、机构或是企业的不同服务,例如餐饮服务、娱乐服务、保险服务、快递服务、旅游服务等等。它们虽然都是服务,但各自的性质以及类型却是天差地别。
2、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也是属于商标四种类型之一,在专利法律中给出它定义是:以团队、组织或是其他协会的名义注册的商标,表明作为该组织的成员使用者的资格,供该其成员在商业活动中行动使用。因此,集体商标又可以被叫做是团队商标,在一定的区域片块内,对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帮助企业迅速获得市场认同。但集体商标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有极大的隐患存在其中,就像是把双刃剑,一个不慎,整个区域片块的经济都会直接被它影响。
3、证明商标
最好的一个证明商标便是‘绿色食品’这四个字样。顾名思义,在一定程度上,使用证明商标组织,都是用于监督和检测其他商品质量、名称、产地、原料等功能。但值得注意的是,证明商标一旦被申请人注册成功后,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条件时,证明商标将不得绝对为其提供使用。
4、商品商标
市场中最常见的,莫过于便是商品商标了。由文字、图案、颜色、字母、数字等单一或组合元素组成,被企业、个体商户、经营者运用于销售商品中,用来区分和其他生产商品的来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商标注册有多少种类型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产权贯标的认证对于企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除了需要大约6个月左右时间完成贯标辅导工作,也需要花费一定的资金,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知识产权贯标需要花多少钱。
知识产权贯标需要花多少钱
知识产权贯标可能需要花两部分的钱:
1、贯标咨询服务费用和
2、贯标认证费用。通常情况下,所需的费用大体如下:贯标咨询服务费用:由服务机构收取,一般贯标辅导阶段3万起,认证托管阶段2万起;贯标认证费用:由认证公司收取,根据情况的不同,一般2~3万。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知识产权贯标需要花多少钱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导致双方都受到伤害,如果处理不了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解决,还可以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可见,公司的清算义务是由股东承担的,除破产清算由人民法院组织外,其他情况下,股东必须自行组织清算。
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