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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人看过2024-01-06

    1、发资料:提供办理证件的相关资料

    2、办理方式:本人携带资料来公司办理,或者通过发送邮件直接和业务员洽谈,确认好刊登的稿件

    3、排好版后,稿件小样回传给客户,须客户方确认文稿无误签字及刊登媒体,刊登日期

    4、客户可现金付款或通过网银、转账、银行存款等方式付款后,刊登广告。

  • 233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行政诉讼费是多少钱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行政诉讼费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从原则上来讲法院只能收取必要的诉讼费用,不能收取其他费用,但从实际情况来讲也有例外,如果法院再审理此案时需要调取其他材料或证据是(是需要成本的),所以法院向当事人收取成本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行政诉讼费是多少钱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94人看过2024-01-0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的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份商标变更申请应缴纳变更规费5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变更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变更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另外,商标转让的也需要做相应变更,所需费用、时间以及材料等如下:

    (一)、商标转让的费用

    商标转让费用:官费500元/件,代理费:需要咨询代理公司

    (二)、商标转让流程和时间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变更所需时间共6-8个月。

    (三)、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公司转公司: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2、公司转个人:

    (1)转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3、个人转个人:

    (1)转让人:身份证;签字;双方协议;委托协议;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2)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双方协议;委托协议。

    商标的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

    5、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变更费用是多少商标的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63人看过2024-01-06

    立体商标是商标的一种,既要遵循一般商标的保护原则又具有其独特的保护原则。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简单的说就是以立体形状的商标。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什么?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什么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同所有的商标一样,立体商标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不能在商品或服的性质、质量、产源方面欺骗消费者。

    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二:显著性原则

    这里所说折在先权利是指在先的商标权和其它在先权,就在先商标权来说,我国刚开始保护立体商标,在目前还只有申请在先的权利,通过查询就可以避免冲突,至于其他在先权利,主要是在先的外观设计权,作为商标代理人,很难避免这方面的冲突,照一般商标注册的经验,在先也只有在公告期提异议或注册后提撤消注册不当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立体商标注册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94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食品行业商标需要注册的类别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核心类别

    第29类:腌腊制品、鱼制食品、干果、食用菌、豆腐制品、食用油等;

    第30类:调味品、糕点、方便食品等;

    第31类:新鲜水果、蔬菜、活动物等;

    第32类:饮料、果汁、矿泉水、啤酒等;

    第33类:白酒、红酒、葡萄酒、白兰地等含酒精饮品等;

    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核心类别,切不可因为某些代理说的某个类别重要而首选重要的类别,导致丢了西瓜捡芝麻。

    除核心类别以外,还有其他一些类别相对来说比较重要,这里也一并分享出来。在此特别提醒一下,这些类别虽然比较重要,但不是必选和首选,一定切记先选择并确定好行业核心类别,再来扩展其他相关类别。食品商标注册重要类别如下:

    第35类:店招、(进出口)销售、代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广告宣传等。

    第39类:物流、配送、仓储等;

    第40类:食品加工、饮料加工等。

    第44类:营养与饮食指导、保健等;

    其他食品商标相关联类别:

    第01类:食物防腐用化学品、增甜剂、食品工业用谷蛋白、葡萄糖等;

    第02类:食品着色剂、色素等;

    第03类:厨房用去油渍油,清洁制剂、洗洁精等;

    第05类:补药、人参、枸杞等名贵中药材、医用营养品、消毒纸巾等;

    第06类:厨房用金属台、金属柜、金属容器等;

    第07类:厨房家用器具、食品加工机械等;

    第11类:烹调器具、厨房用抽油烟机、微波炉、消毒碗柜、卫生设备等;

    第12类:餐车等;

    第16类:保鲜膜、餐巾纸、宣传册、报纸、期刊、杂志、生活用纸等;

    第20类:餐具柜、桌、椅、凳子等;

    第21类:餐具、炊具、垃圾筒、牙签、饮用器皿、食物保温容器等;

    第24类:餐巾、桌布、垫子(餐桌用布)、座垫、洗涤用手套、纺织品等;

    第37类:厨房设备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等;

    这些为数不少相关联的类别作为核心/重要类别的补充,也是有其存在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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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71人看过2024-01-06

    网络上的信息是极为丰富的,那么这些信息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必定是不现实的,况且操作难度也是很大的,而且,也不适应网络资源共享的特点。对现行“合理使用”重新界定,使之适应网络著作权的需要,保证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得到调和。我们应该如何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如何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

    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

    这些特殊的管理包括:

    1、设立网络行业组织,加强网络自律。网络是个虚拟空间,对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单靠政府或者法律的约束是很难完全实现的,还必须加强网络行业内部的自律。

    2、允许网站先用,之后适当付酬。对于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权这四种权利,网站完全可以而且应该按照现行《著作权法》加以保护。

    3、实行“推定许可”,对作者权利加以适当限制。作者将作品上传到网上,应该充分认识到其被转载、复制的可能性和广泛性,如未作说明,或没有采取技术手段预防其被转载、复制,即认为作者自动放弃其部分著作权,允许网络使用者免费阅读和下载网站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综上所述,现在网络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并不成熟,还有很多问题的存在,遇到不甚明了的地方还是要找律师咨询,想办法保护自己的著作权。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如何加强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特殊管理和保护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83人看过2024-01-06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订立专利转让合同要考虑哪些事项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订立专利转让合同要考虑哪些事项

    1、专利的转让应当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专利转让人而言自身必须是专利的所有权人,如果专利属于企业所有,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如果专利转让给外国人(或海外),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署了一项合同,转让专利,生效后,合同必须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专利转让合同生效后,权利义务转移给受让人。

    2、受让人取得专利权的意图必须是为了推广和应用专利技术,如果是为了垄断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效力就需要重新商榷。

    3、专利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专利授予受让人,向受让人交付与专利实施有关的技术资料,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专利权期满或者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

    5、确认专利权的种类和法律地位

    6、注意专利权人、受让人的身份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订立专利转让合同要考虑哪些事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02人看过2024-01-06

    注册域名,最好是通过专业的注册网站来进行,因为域名注册的过程相对麻烦,不熟悉流程的企业在域名注册的过程中,第一是会耽误很多的时间,其次,也很难注册到那些好记和实用的域名,注册网站的作用就是帮助企业顺畅和高效进行域名注册。没有公司也可以给域名备案的,分个人和企业的,用个人的即可。.com国际域名,允许个人免费备案(.cn需要企业营业执照才行)。如我买的服务器是阿*云的,去阿*云登陆备案管理系统按照操作就行。

  • 126人看过2024-01-06

    关于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有如下: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没有约定,就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表示同意转让的方式也有: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06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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