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组合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一)变更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二)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有效的房屋证明;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
(10)公司代理人证明。
(四)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
(1)增加注册资本需提交的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需提交评估报告);公司代理人证明;增加新股东的需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减少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1次)的有关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代理人证明;验资报告;如果注册资本减少后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变更经营范围。
1、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情况有:
(1)公司分立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未分割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其他情况。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收入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三、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四、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五、签订的合同不同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填写《XX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三)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四)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五)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六)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七)军人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1、公司合并发生公司实体变化,导致合并一方或者双方解散。
公司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并为一个公司,公司合并的最重要效力就是公司实体发生变化,合并一方或者双方消灭、法律地位丧失。在吸收合并中,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并入存续公司,法律人格丧失。这里值得注意的事,原公司在合并中的主体消灭不同于在公司解散中的主体消失。在公司解散中,公司主体消灭,其债权人得到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然而,它们作为存续公司的一部分,只取得其独立的身份,而不是生命。
公司合并不仅导致被合并公司的消灭,而且导致存续公司的变更、公司的新设。在吸收合并中,存续公司在公司资本、股权份额、公司章程、组织机构方面发生变化。在新设合并中,在原公司消灭的同时,要创设新的公司。
2、公司合并导致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被合并公司生命延续的概念在法律上表现为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并公司以前享有的公法和私法上的所有权利。在公司合并中,合并各方的所有权利都通过法律的作用直接转移到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不需要经过权利义务转让的协议或者出售清单。即是说,这种转移以法律规定而直接产生,只要合并生效,被并公司的权利义务就转归存续公司、新设公司,有效地成为存续、新设公司的权利义务,象在被并公司中时一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