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合同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另一种为“倒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正确理解“倒签”与“补签”的差异,如果是补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是倒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无权要求补偿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时,只有将签订日期写明为签合同的日期,才能定为“补签”,才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日期。
2、劳动者自愿将合同签订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放弃自己的合法追偿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用人单位追偿劳动合同未签订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在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个税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降低合同待遇,劳动者不续签的。
主要包括:
(1)开展自营业务时需承担商品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2)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情形下的责任。
例如,某网络经营者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平台内商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未采取停止在平台内销售该等食品等必要措施,导致消费者食用该商家的食品后发生中毒,则该外卖平台就应当与平台内商家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3)经营者在知识产权侵权情形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