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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6人看过2024-01-06

    世界知识产权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诞生经过是怎样的?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诞生经过是怎样的

    1、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成立。

    2、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3、1999年,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诞生经过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308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呢

    一、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9人看过2024-01-06

    专利转让简单的说就是专利权人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置,签订专利转让合同,经过专利局公告后正式生效。下面华律知产就给大家介绍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

    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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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

    (二)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

    (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法人的,因其合并、重组、分立、撤销、破产或改制而引起的着录项目变更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死亡而发生继承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签发的当事人是惟一合法继承人或者当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继承人的证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共同继承人应当共同继承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以上就是关于湖南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条件有哪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59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知识产权专利代理的服务范围是怎样的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专利代理的服务范围

    专利代理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体系的一个领域,从事服务的业务范围很广。主要是指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过程中,委托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利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从事的业务和专利代理人主要从事的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从事: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事务;

    (三)请求是指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四)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五)接收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以上就是关于知识产权专利代理的服务范围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59人看过2024-01-06

    国外商标注册有两个途径:一个是采取“逐一国家商标注册”的方法,委托当地国的商标代理人,向当地国的商标主管机关递交注册申请;另一个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之间进行商标注册。那么哪些因素不能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哪些因素不能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

    1、地理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避免使用单独的数字作为商标

    使用单独的数字作为商标,被判定为“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因此在一些国家或地区不被核准。

    3、避免使用普通姓氏作为商标

    中国企业,尤其是家族企业,特别喜欢用“XX氏”、“XX记”作为商标,但用作商标国际注册时,则可能面临不被核准的风险。

    4、避免使用纯中文或纯图形作为商标

    纯中文或纯图形的商标不利于企业品牌传播,而且在越南、亚美尼亚等国不被允许注册为商标。

    5、商标要符合当地消费者心理

    比如狗,是北非等国家的禁忌,不能被注册为商标。黑桃,在法国,是死亡的象征,也不能被注册为商标。

    6、设计商标时,要考虑颜色的使用

    日本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瑞典禁止蓝色作为商标注册使用,而阿拉伯国家禁止使用黄色作为商标。

    7、用于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先保证国内能够获得注册

    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要有基础商标,即在国内已获得商标注册。如果国内的商标被驳回,届时马德里的国际注册也会被驳回。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哪些因素不能注册马德里国际商标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27人看过2024-01-06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欧盟商标注册撤销是怎样规定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欧盟商标注册撤销是怎样规定的

    1、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未按照法律规定连续5年真实使用,都可以向内协局提交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除非能证明有法律允许的特殊原因,该注册商标将依法被注销.

    2、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或其使用将误导公众,可以向内协局提交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基于其在先权利提交申请,要求内协局宣告在后与之冲突的欧共体注册商标无效。

    4、对于发生商标侵权诉讼时,同时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注册无效的申请,欧盟各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依法裁定撤销该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

    5、对于直接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他无效的申请,只有内协局受理,对于内协局作出的裁定不服,可以向欧盟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欧盟商标注册撤销是怎样规定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17人看过2024-01-0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应该如何设计辨识度更高的图形商标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第一点商标需富有美感

    图形商标由单纯的图形构成,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可取材的范围很广,既可以是风景画、人物肖像、动植物等具体形象图形,也可以是某种记号、符号等抽象造型构图。比如天猫的商标:

    申请人设计图形商标时,需要保证图形富有美感,如此图形商标作为一种视觉形象符号才能为相关公众所接受和记忆。

    第二点、商标需具备显著性

    商标作为区分同一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必须具有相应的显著性,否则消费者很容易混淆或误认相关商品、服务。

    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不宜使用过于简单的几何体,如圆形、正方形、三角形等;此类图形过于简单,缺乏相应的显著性,申请人可在图形中加入一些要素,以增加图形商标的显著性。

    第三点、商标可巧用色彩

    自然界中有丰富的颜色,每种颜色也蕴含着一定的意义,如红色寓意热情张扬,黄色寓意辉煌灿烂,绿色寓意健康希望。

    申请人在设计图形商标时,巧妙的利用些许颜色为图形商标着色,如此可以显著增加商标的美感、区分度等。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应该如何设计辨识度更高的图形商标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0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后段)。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二)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前段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实际上是禁止恶意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外观设计、作品、姓名、肖像等抢注为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三)以独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行为

    此类抢注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将本属于公共资源的标记抢注为商标,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的正当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使用时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或者特点等发生混淆。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恶意抢注商标的类型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28人看过2024-01-06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472人看过2024-01-0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著作权是指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著作权是指什么

    Q1:什么是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Q2:著作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

    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

    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

    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是指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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