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2、按照企业制度的形态分类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
前两者为非法人组织,公司制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2、帐务处理:
(1)固定资产清理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根据评估值确认可收回清理固定资产的收入.
借:其他应收款--清理固定资产收入
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清理净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或: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注册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步骤如下:
①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的申请
如果准备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预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完成这一流程,需提交工商部门以下文件: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②第二步:个体工商户的登记
申请完成后,便进入登记程序。登记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7个方面的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证等各类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经营场地证明。
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公司住所证明。
注册一家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都有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注册名称,公司的名称很重要,大家需要为自己注册的公司命名,在选择名称的时候想好自己所运营的公司类型,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不同的公司命名的要求不同,为避免因为在注册的时候遭遇重名,大家尽量一次性多准备几个名称,多准备几个名称可以多增加注册成功的几率。2、等到工商核准名称通知书拿到手之后,大家就需要去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需要的章,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都可以将这些营业执照和章程拿到手。3、提供法人、股东,监事身份证原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法人必须年满18周岁,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自然人,而且公司的法人在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到场进行签字确认。4、为公司开户,并且办理好相关的税务流程。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转让的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注: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承诺书》。
11、住所使用证明。
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5)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中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可以与第3项合并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3、《承诺书》;
14、住所使用证明。
1、契税。股权转让不缴纳契税。
2、营业税。股权转让不缴纳营业税。
3、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的,应交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为:(1)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
(二)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三)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