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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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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设立登记
(一)公司申请设立的时限
1.必须在公司名称保留期六个月内申请设立登记;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行审批的,必须在批准之日起90天内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的资格相同。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步骤和手续
1.领表
申请人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榷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①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第22条要求)③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股东还应提交所隶属的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产权登记表);④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⑤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非公司所在地户口的,还应提交公司所在地的暂住证);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⑦公司住所证明(指房产证明或房屋租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登记机关从受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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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人看过2024-01-07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申请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式两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3、验资报告;
4、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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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人看过2024-01-07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达到的要求和办理的事项是:
1.发起人先行认购股份
募集设立方式是要求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叁十五以上,然后才能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因此在公开募集前,发起人应先行认购。
2.公开募集申请
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发起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募股申请,需要报送的文件主要有:(1)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2)公司章程;(3)经营估算书;(4)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5)招股说明书;(6)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7)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除上述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3.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
由于公司的股份是采取股票的形式,因而公开募集股份就是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核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股份发行申请之日起叁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作出说明。
4.公开募集核准后的发行
公开募集股份的申请经核准后,发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股份公开募集前,公告公开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对已经作出的公开募集的核准,发现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尚未募集股份的,停止募集;已经募集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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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名称核准
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署工商注册材料
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人代表处、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等工商注册材料。
3、帐户并验资
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按各自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工商登记
提交《验资报告》、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5、刻章
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格,并包技术监督局审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CI卡。
7、办理税务登记
填写税务登记表格,提交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及注册地址租赁证明,报税务局审批,办理税务登记证。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公司基本注册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办理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等适宜。若公司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公司所需时间在20-30个工作日。
1、政府行政费用
包括工商局、税务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50万注册资本公司政府行政费用约在1000元左右。
2、会计事务所验资费用
50万注册资本公司,验资费为1000元人民币。
3、其它费用
包括刻章、开设临时验资帐户、银行询征函等费用约在800元人民币左右。
4、公司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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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07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公司类型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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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看过2024-01-07
(一)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
1)、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
2)、转让前公司的章程;
3)、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
4)、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
5)、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
6)、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转让方、受让方需提供的材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
3)、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本公司同意转让或受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应由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并明确授权XXX到X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果转让方、受让方是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5)、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6)、股权转让合同一式六份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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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人看过2024-01-07
1.股权变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出让或同意受让的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到产权交易机构挂牌。
3.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出让方企业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出让方是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书及主管部门批复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的挂牌摘牌的相关证明文件);
2)受让方企业同意受让股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书;
4)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
5)股权变动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任免董事、监事及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的决议;
6)股权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
10)出让方、受让方及股权变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11)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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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0、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或分立协议。
11、以上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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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07
一般而言要经过以下步骤:
1、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2、申请预先核准。(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登记机关对申请登记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即告成立.公司可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申请纳税登记、并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发放出资证明书,并制备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交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并加盖公章.股东名册应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