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滥用股东权利的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企业兼并要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存量资产向需要发展的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生产短线产品的企业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合理流动。
2、企业兼并应遵循自愿、互利和有偿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进行,实现优胜劣汰。不能用行政命令强制或阻挠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
3、企业兼并要注重实效,其衡量标准是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社会效益。
4、企业兼并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不受地区、所有制、行业和隶属关系的限制。
5、企业兼并既要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要防止形成垄断,以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
6、商业企业的兼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方便人民生活。一些经营蔬菜、小百货和从事其他生活服务的小型商业、服务业门店,在兼并时应统筹考虑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
专利申请是我们获得专利保护的唯一方式,我们知道专利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根据专利申请的类型不同交纳的费用有所区别,那我们提出申请后,专利申请时间大概多久可以授权呢,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时间一样吗,下面就和华律知产一起来看看2024年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时间大概是要多久?
2024年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时间大概是要多久
2024年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时间
2024年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时间: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3~5年左右时间。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2024年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时间大概是要多久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版权其实还有一个名称叫做著作权,通俗来说就是作者依法享有的所有权利的总称,是一种民事权利,属于一项无形资产。那么为什么作者都积极的做版权登记?版权登记的好处有哪些?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为什么作者都积极的做版权登记
1、得到法律的保护
版权登记在一定程度上会为作者带来更好的法律保护,从法律方面来说,作品一旦经过了登记之后,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法律证明,国家就会对此进行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就能不受到别的组织或者个人的侵犯。如果在日后因为版权问题与他人发生了纠纷,由于已进行了版权登记,那么我们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有利的证据,可以使我们处于一个较为优势的地位。
2、更好地宣传
一旦版权登记成功了,那么我们的作品就等于拥有了官方的认证,这对于作品本身来说就是一种肯定,如果未来有宣传推广方面的需求,那么这项认证将会成为我们打入消费者市场的有力武器,让我们的宣传更优有说服力。
3、体现个人的良好实力
对于个人来说,版权登记可以反映出我们实力的水平。在进行求职或是晋升的过程中,如果拥有版权登记证明,那么别人对于我们的实力就会有一定的认可,成为我们证明自己的良好途径之一。
以上就是关于为什么作者都积极的做版权登记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商标到期后是可以申请宽展的,那么商标宽展期是多少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商标宽展期是多少时间
商标宽展期为6个月,每件商标的权利人都享有商标宽展期限。商标具有时效性,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十年期满且未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续展,商标局将注销该商标。如果想要继续使用这件商标,只能等一年后再进行商标注册,还有可能“抢救”回商标权。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为了规范管理商标和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对于上面这段话的理解,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如果确定在商标有效期满后还要继续使用的,应该提前在期满前一年的时间内容办理商标续展。
第二,对于是否办理商标续展犹豫不决的,或者因各种莫可名状的原因没有在期满的最后一年续展的,可以享有6个月的宽展期。
第三,如果办理续展,商标将获得新的十年有效期,时间从上一次期满次日开始计算。
所以办理商标续展的时间总共是18个月,再不记得续展可能说明你并不是那么在意该注册商标,不如帮你撤销掉咯。补充一点,拖延到商标宽展期才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多交商标宽展费用250元,这部分费用相当于续展注册延迟费。正所谓,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是否继续使用商标,是否需要办理商标续展应该列出企业的发展规划当中,而不是被“不小心”遗忘。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商标宽展期是多少时间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的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1、核准名称,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前往工商局或提交在线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执行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申请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将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带到工商局接收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章、合同章,法人章、发票章。
1、《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不能用来出资。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不得过高估价。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准法律行为、事实行为,其中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是有相应条件的,具体如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有效发生,是当事人实现意思自治目的的关键。但是,民事法律行为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具备完全有效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因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健全、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法及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而受影响。因此,民事法律行为除有效外,还包括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等其他效力形态。
二、哪些是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下列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
公司解散的原因通常可以分为三大类,一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二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三是股东请求解散,下面是对这三种公司解散原因的具体介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1、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2、强制解散的原因
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规定强制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有:
(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3、请求解散的原因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