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
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2、假如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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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怎么办
1、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内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同日使用
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三十天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2、假如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怎么办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注册印度商标所需时间是多久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注册印度商标所需时间是多久
商标申请的官方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形式审查指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实质审查是指对商标本身的显著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情况进行审查。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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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商标初审公告期是多久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商标初审公告?
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商标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商标初审公告期是多久?
1、商标法规定,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因此,商标初审公告期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如果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就予以核准通过,进行注册公告,同时给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证。
2、如果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有人对申请人的商标申请提出了异议,那么商标局将进入异议裁定程序。
3、如商标局裁决认同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将进行注册公告,如果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成立,那将把申请人的商标申请驳回,不予注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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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注册后,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些权利。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分别又是什么呢?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分别是:
1、独占权
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
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
③诉请保护权:即当专利权被他人侵害时,专利权人享有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给以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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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商标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商标代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申请商标代理的法律规定一:《商标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均对商标代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将其进一步明确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该条还规定:“申请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补发《商标注册证》等有关事项,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
为防止非法代理商标行为,维护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商标代理秩序,《办法》第三条规定:“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此外,《办法》还对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分支机构的设置条件及审批程序、商标代理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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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必须先移出异常经营名录,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异常的,再根据不同的原因去解决问题。
一、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三、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四、失联的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此外,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食品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要求: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条件和程序,将导致企业增资的无效或撤销。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要求
二、公司增资流程
第一、增资的资金打入公司基本帐户,由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
第二、银行出具对帐单和进帐单,资金的验资报告和财务账本等资料,去会计事务所让他们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去工商局申请执照变更:登记要求: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
3、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作出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法人营业执照;
6、专业机构出具的变更注册资本应提交的发行资本的资本报告,公司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的资本数额,股东名单。
第四、获得新的授权,去税务局做相应变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关变更登记证明文件
3、原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
4、其他文件
合伙企业解散进行清算的,由清算人负责清算,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普通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