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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人看过2024-01-06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般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不属于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代扣劳动者工资。
    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3、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有限制。
    用人单位对职工违纪罚款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391人看过2024-01-06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方式支付。
    用人单位在一般情况下,应当用人民币支付劳动者工资,特定用人单位(外资企业)可以用外币支付。除法律规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劳动法》第50条,排除发放实物、发放有价证券等形式。
    2、劳动者应在时候支付工资。
    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超过企业与职工约定或劳动合同规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即为不按月支付。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不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其工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
    (1)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122人看过2024-01-06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7至4天。
  • 241人看过2024-01-0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未补订的,应自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一年期间的限制。但是,所谓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体现的是按劳取酬原则,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倍工资,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用工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采取的惩罚性措施,究其性质不同于劳动报酬,因此,不能适用拖欠劳动报酬仲裁时效的规定,即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或者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期间为一年。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强制性要求,并且《劳动合同法》已考虑客观情况给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因此,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强调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积极主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否则,则要面对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劳动者在请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时,也应注意一年的劳动仲裁的时效,以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 138人看过2024-01-06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组合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 142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公司形态上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并且不应进行资产剥离。
  • 131人看过2024-01-06

    (一)变更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二)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有效的房屋证明;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

    (10)公司代理人证明。

    (四)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

    (1)增加注册资本需提交的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需提交评估报告);公司代理人证明;增加新股东的需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减少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1次)的有关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代理人证明;验资报告;如果注册资本减少后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变更经营范围。

  • 124人看过2024-01-06

    1、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情况有:

    (1)公司分立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未分割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其他情况。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206人看过2024-01-06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8人看过2024-01-06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聘单位的审查把关,被招聘单位通知录用,可以进入招聘单位开始试用的这一过程,称为入职。换言之,入职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试用期。

    转正,则是指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收入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工资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工资的80%。

    三、可否随意辞退方面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公司要发现员工有相关问题,才可以辞退员工。

    转正后的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否则要赔偿公司的损失,而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员工。

    四、相应的劳动补偿金不同

    入职后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没有补偿金,转正后的正式工辞退一般有补偿金。

    五、签订的合同不同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括试用期的规定,也可以没有。但是,他们也可以不和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签订试用期协议。所谓的试用期协议,本质上和劳动合同是一样的,也是规定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这个协议只适用于试用期期间,试用期一过,它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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