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个人股份转让怎样办理
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变更股东是否需要验资报告
变更股东不需要做验资报告,只有增资、税务登记、或者开分公司的时候用下验资报告复印件。
只有在需要证明企业资本的实际情况时,才能进行企业资本验证报告。公司设立时,涉及发行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说起商标,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到目前为止,各种各样的商标已经充斥在我们生活之中,毕竟商标也是企业能够更好发展品牌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商标被注册。在注册商标之前,华律知产小编建议弄清楚商标的所属类别。那么第32类商标所属类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解答。
第32类商标所属类别是什么
第32类商标属于啤酒饮料类商标,其中包括了三个商品群组:
【3201】 - 啤酒
【3202】 - 不含酒精饮料
【3203】 - 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2类商标转让流程
1.商标转让人准备《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以及其他相关商标转让文件,并提交至商标注册大厅。如果是委托商标转让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转让的,则需要准备《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委托书》一并提交至商标局。
2.在商标局收到商标转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商标局会受理该商标转让申请,并下发《注册商标转让申请受理书》。
3.商标局受理该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商标局会对该商标转让申请进行为期4-6个月的商标转让审查。如果商标转让审查不通过的,则商标局将要求商标转让方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商标转让材料。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商标转让材料进行补充的,那么商标局将默认该商标转让人自动放弃该次商标转让,或者由商标局直接驳回该商标转让申请,且该商标在一年之后都不得进行商标转让。
4.当通过商标转让申请之后,商标局会对该转让商标进行商标公告,且商标局会对商标受让人下发《注册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营业执照更换法人需哪些手续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一、审批依据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审批条件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江北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外资企业。
三、申报材料
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⑴申请书;
⑵可研报告;
⑶章程及附件;
⑷技术转让(引进)合同;
⑸企业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
⑹厂房租赁协议书(土地使用预约书或房产证明);
⑺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⑻投资者资信证明;
⑼董事会成员名单;
⑽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⑾环保证明;⑿授权书。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⑴申请书;
⑵合同、章程及附件;
⑶技术转让(引进)合同;
⑷企业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
⑸厂房租赁协议书(土地使用预约书或房产证明);
⑹投资各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⑺投资者资信证明;
⑻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⑼环保证明;
⑽授权书;
⑾可研报告及行业管理部门批复;
⑿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变更项目:增资:
⑴申请书;
⑵董事会决议;
⑶投资各方增资或增资转股协议;
⑷新合同、章程及修改协议;
⑸验资报告;
⑹审计报告;
⑺税务部门或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证明;
⑻中方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文件;
⑼批准证书原件;
⑽营业执照复印件。
做企业法人变更到哪里办理
可以到工商局、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
企业变更法人代表,首先要到工商局递交变更申请,包括任免职证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大概7到15个工作日会有批复,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后,还需到国税局、地税局及代码局以及银行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