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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06

    无过错责任原则。

    高度危险作业在造成了他人损害时,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103人看过2024-01-06

    1、16岁以下的属于童工,年满16岁但是未满18岁的属于未成年工。

    2、未成年工不得从事井下矿场等高温高危行业,也不能从事夜总会等营业场所的工作,否则劳动行政部门可能会予以罚款。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 772人看过2024-01-06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

    (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

    (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

    (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

    (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

    (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在哪里可以查到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7人看过2024-01-06

    电子版的劳动合同有效的。

    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劳动合同可以企业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签署身份可识别、合同内容不可篡改等特性。解决纸质劳动合同签署易丢失、易篡改、过程不可追溯等不足。

    劳动合同电子化也能够公司提升入职效率、解放人力,确认候选人面试通过后,HR可通过系统发送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以及岗位说明等,新员工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端口快速签署、自助入职。签署完成后的电子劳动合同自动归档,提升合同管理效力与电子化管理水平。

    此外,除了劳动合同,电子签名还可以被用于员工在职或离职环节的多个应用场景,形成员工人事全生命周期在线化管理。

  • 106人看过2024-01-06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112人看过2024-01-06

    如果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不一样的情况是在劳动者与公司约定的劳动合同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违法;如果是公司克扣员工工资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原先约定的工资数额有变动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变更劳动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 111人看过2024-01-06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并补签合同。

    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 115人看过2024-01-06
    试用期十天有工资,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要求额外补偿。
  • 109人看过2024-01-06

    1、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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