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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6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增资,要按照万分之五的比例缴纳印花税。
    另外,如果是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用分红款增资,分红时需要纳税,个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股东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这与增资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 146人看过2024-01-07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年审,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流程是:

    个人独资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持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

    1、提供《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报告书》及其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2、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3、有电子营业执照的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4、特殊行业提供行政许可证明原件(食品、卫生等);

    5、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7、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 392人看过2024-01-07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 742人看过2024-01-07

    员工长期请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司不可以辞退,若辞退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113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注意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60人看过2024-01-07
    监事会的职责有:
    1、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 122人看过2024-01-07

    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向用人预告行使解除权,经过预告期后,解除权生效的法律行为,为预告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用人单位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劳动者的解除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 257人看过2024-01-07

    可以,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178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增资认缴制是合法的。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增资认缴是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时候,由公司的股东对新增加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的行为。

    2、《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142人看过2024-01-07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决定;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应当自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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