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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81人看过2024-01-0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起诉侵犯著作权要向法院交什么证据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起诉侵犯著作权要向法院交什么证据

    1、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以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1)证明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主张文字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书刊,未发表过的应提交原稿;主张摄影作品著作权的应提交照片;主张电影、电视、录像著作权的应提交程序软件、硬盘及文档;

    (2)著作权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下列侵权证据,以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

    证明被告侵权的证据,包括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版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当著作权遭受他人侵害时,应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迅速委托律师介入,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原告应当提交下列赔偿证据,以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起诉侵犯著作权要向法院交什么证据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56人看过2024-01-09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应适用法律规定,即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被告所在地,人们一般不会有歧义。而对于股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应为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的公司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向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履行相应手续方可完成(如果是外资企业,在工商变更之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 144人看过2024-01-09

    股东名册具有以下效力:

    1、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此即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人,无须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认可这种效力。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因此公司向形式上的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确认表决权、确认新股认购权,即使该形式上的股东并非实质上的股东,公司也是被免责的。

    可见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分别产生不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具有对内的对抗效力,而工商登记主要是对外的对抗效力。

    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以工商登记为准。

  • 178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约定可以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但该另行规定的范围如何,是否意味着无限制的修改,在实践中存在不同争议。例如山东省高院认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赋予了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股权转让事项的权利。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排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或者规定更为宽松的股权转让条件”。

    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时,主流观点是: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性规则,股东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制定、修改公司章程,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剥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法定权利,除非获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章程的形式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符合法律规定,但效力仅及于同意该条款的股东,对持反对票的股东并不当然地产生效力。

    2、股东之间股权的自由转让可以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进行股权转让,在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不受优先购买权的限制。

    3、发生股权继承时可以直接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章程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在股权继承中,原则上不适用优先购买权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被继承人取得相应的股权,其他股东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时可以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二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股东,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后又不同意转让股权的,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在转让股东反悔,不同意转让股权的情况下,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缺乏行使的基础,不能再主张优先购买权。

  • 127人看过2024-01-09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 151人看过2024-01-09

    股权确认之诉可以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116人看过2024-01-09

    1、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 120人看过2024-01-09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二、委托事项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 141人看过2024-01-09

    委托代理合同有如下法律责任: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 120人看过2024-01-09

    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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