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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8

    公司股东挪用公款,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当事人能及时归还,可以不用追究责任,如果无法及时归还的,可以报警处理,挪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8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8
    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公司扣工资可以去告,但结果肯定是败诉,起诉是员工拥有的权利,但要考虑清楚起诉的后果,违反公司规定扣工资不违法,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合法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
  • 141人看过2024-01-08

    (一)如属于个人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交纳标准: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按照此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2、印花税:企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二)如属于企业股权转让,按以下规定缴纳税款:

    1、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印花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 140人看过2024-01-08

    借条格式:借款合同、借据、公司、个人借条格式 

    贷款人(出借人): 

    借款人: 法定住所及邮编: 

    实际经营场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传真: 

    手机: 

    担保人: 

    法定住址及邮编: 

    实际住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今有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

  • 104人看过2024-01-08

    劳动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方式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条款。以下条款才是必要条款: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266人看过2024-01-08

    不可以伪造,向新单位提交假的离职文件,如果一旦与原单位发生纠纷,在原单位的权利是无法得到保障的。伪造离职证明,没有给原来的公司造成什么损失或者影响,原来公司不起诉,就不用承担后果.但是由于伪造离职证明在新公司,因提交的人事资料(包括简历,身份证件,证明,学历证书)是假的,不符合事实的,所以一旦新公司经查证,可随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就可能承担丧失劳动合同规定的个人的权利的后果.从性质上来讲,应该予以行政处罚,不适合刑事处罚.不适合刑事处罚的理由:1.行为人并没有故意恶意.2.行为人不是用于故意的违法犯罪.3.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4.《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与此相关的处罚规定以外。

  • 100人看过2024-01-08

      1、违法。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138人看过2024-01-08

    第一,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现实生活中,公司规模尤其是股份公司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大多数股东的投机化现象,即股东更多关心的是自己在股市的投资收益,而不是公司的经营状况,股东以及股东会显然不可能有效行使公司经营的监督权。正是基于此,监事会凭借出资者(股东)赋予的监督权,代替股东专职行使监督董事及董事会的职权,成为了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董事会独断专行的必然选择。

    第二,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监事会制衡机制的工作重点在于监督,而监督的最终目的也正是为了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是财产安全的权益。

    第三,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的发生。依据《公司法》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均是有限责任,而这种有限责任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前提的。公司财务会计的任何虚假记载都是对债权人的欺骗,公司财产的实际减少也直接对债权人债权的收回构成威胁。法律为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护,设立了监事会制度,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状况,防止公司违法行为的发生。

  • 136人看过2024-01-08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4、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5、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6、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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