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
2.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3.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4.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如单位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但是劳动者已经付出了相应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对应的劳动报酬。至于劳动报酬的金额,则需要根据同一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或者相似岗位人员的薪资标准确定。
(二)至于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呢?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第一天开始上班起超过一个月的但还没有满一年的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每个月支付给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原有工资的2倍。
(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一起签订的,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分别是劳动者本人和双方当事人。我们所说的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双方关系主体的涵义是不同的:
一是劳动者本人必须是具有法律资格的自然人以及具有用工资格的单位或者企业,如没有资格是签订不了劳动合同的;
其二,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必须依照合同规定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一系列行政管理。
(四)如果说这份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那么从签订之日开始就是没有起到法律作用的,签订合同的任何一方都不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要求对方来旅行和承担合同的责任。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较为特殊,法律上很难以采用返还或者处罚罚金等办法来处理,所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和主体的特殊性,我们可以采取三种一般的处理措施:包括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作废撤销,修改合同赔偿损失等。
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上班。
申请仲裁只是说明你与公司就劳动合同履行的某一方面存在争议,劳动合同并没有解除,依然需要接受公司管理需要正常劳动。否则,公司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仲裁期间只要你提供正常劳动,公司一样需要向你支付劳动报酬。
1、入股后公司破产的话,是要按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有剩余财产则由公司股东按比例分割,对公司破产有责任的,需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
2、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的清偿,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2、工作两年没有合同,单位行为违法的,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无故遣散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