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00人看过2024-01-08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最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破产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有关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 180人看过2024-01-08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岗期没有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用人单位应该按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工资。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00人看过2024-01-08

    一、薪酬保密合法吗

    1、我国法律对薪酬保密是否合法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而薪酬保密制度更多的只是作为企业管理手段,用人单位不能利用薪酬保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控制,否则是违法的。

    2、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 100人看过2024-01-08

    单位不能够随意变动职工的的岗位,单位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需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100人看过2024-01-08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实施诸如“罚款”等处罚权基于三个前提:

    第一、法律是否允许。

    法律并无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可以实施处罚,也即用人单位并无法律授予的罚款处罚权。基此可以判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罚款行为于法无据。

    第二、双方对于工资支付的标准如何约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资的约定可以有很多种,我国大部分的企业同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是二种支付标准:一是计时工资,且绝大部分是按月为计量单位的计时工资;二是计件工资,且我国的计件工资同国际上通行的计件工资的做法完全不同,国际上的计件工资是只计件则不计时,即计件则没有加班加点一说,而我国则采是计时下的计件工资,即上班依然是8小时,同时实行计件工资制,超过8小时的计件报酬也按照计时工资做法升格为1。5倍、2倍等。无论劳动者按照上述两种计算工资的方法中的哪一种计算劳动报酬,降低劳动者报酬的前提只有两个:一是工作时间的减少;二是双方约定合格产量的减少。

    第三、扣款的正当性。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专为规制用人单位实施的诸如“罚款”等这一类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因为所有的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是基于“内容合法”这一前提,而“罚款”规定本身内容就不合法,因此应当认定罚款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08

    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8

    劳动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是: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而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 100人看过2024-01-08

    无故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8

    1、罚款是否合法,一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二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如果公司没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作出处罚是没有依据的,是违法的。

    2、公司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没有罚款权限。所谓的罚款其实是对工资的扣除,如果公司有明确制度规范,员工违反了公司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

    3、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所以,在实际中遇到公司对违反规章的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4、根据规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只能由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机构行使。

  • 323人看过2024-01-08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湖南商标注册代理需要多少费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商标注册代理需要多少费用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官费是由国家商标局收取,300元仅限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

    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要缴纳300元官费和代理费(一般按照一标一类计件),代理费为600-800元。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商标注册代理需要多少费用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