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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79人看过2024-01-09
    有风险。

    (一)从公司的角度分析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在于营利,这也是公司的特征之一。与此相随的,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均会伴随着风险,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承担较大的风险。

    公司参与合伙充任普通合伙人,当然属于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其经营活动的一种,那么,这种转投资行为自然会对公司乃至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和公司的债权人产生利弊两方面影响。从利的方面看,正如前所述,公司通过参与合伙拓展了投资渠道,可以获得合伙企业不独立纳税、出资方式多样、经营管理灵活的好处,尤其是从事风险投资最为适宜。如果公司从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中获得较大利益,公司经济利益增值的直接受益者即是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可以从合伙中获取更大的股息、红利等利润,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样,公司收益增加也有利于增加债权人的担保财产,更有利于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从弊的方面看,不可否认,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合伙之后,公司除自身的经营风险之外,还将承受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从公司债权人的角度分析

    现在让我们站在公司债权人的角度来考察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所引发的风险。公司参与合伙并出任普通合伙人时,必将对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构成重大影响。这是因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构造,已经将股东的投资风险通过公司制度合理地转嫁给公司债权人。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为公司股东提供了一种有限责任的风险机制。公司债权人之所以愿意为股东投资公司的风险埋单,是因为股东承诺尊重公司的独立人格。但是,现实生活中,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现象非常普遍,因而,公司债权人往往很难判断与公司进行交易的正常风险。当公司出任普通合伙人时,将会导致公司债权人的风险控制更加困难。

  • 207人看过2024-01-09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合伙参与经营活动,从事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既可以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

  • 168人看过2024-01-09

    1、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 227人看过2024-01-09

    违法。企业的确违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无法不续签合同。建议找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对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并且赔偿损失。合同诈骗就是利用合同骗人。

  • 439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没有协议的,合伙人之间互相协商确定结算方式。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 181人看过2024-01-09

    1、共有财产权。所谓共有财产权是指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而非合伙人个人所有,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2、合伙经营权。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重要特点,因此,合伙经营权是合伙人最重要的权利;

    3、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 125人看过2024-01-09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

    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

    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 339人看过2024-01-09

    一、合伙人退出协议怎么写

    同立退伙契约人(甲方):

    同立退伙契约人等(乙方):

    兹就双方于年月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因合伙人意欲他迁令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其他全体合伙人同意议定撤资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退伙双方合伙经营的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xx年x月x日甲方撤资而脱离合作关系事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xxx年x月x日起,由乙方所有,该日后运营盈亏、赋税、债务、债权及一切经营事务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期间内一切运营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伙截止X年X月X日为止收支决算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无互欠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绝无异议。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执行哪些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三、合伙人撤资协议书可以按照范本写吗

    第五条:甲方撤资回款具体金额为:

    第六条:本契约一式四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退伙人(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 135人看过2024-01-09

    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 122人看过2024-01-09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加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相关知识:

    个人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具备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对内民事责任即由合伙事务而产生的各合伙人之间、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及合伙企业聘用的经营管理人员或职工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民事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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