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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6人看过2024-01-09
    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有:
    1、被收购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
    2、收购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3、签订收购协议的主体是否是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获得授权的负责人。
    很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481人看过2024-01-09
    创业公司股东的股权分配没有固定的公式。建议分配方法如下:
    1、现金权益的比例,根据出资额确定;
    2、非现金权益的比例,根据过去的经验、资源、创业责任等确定;
    3、保留期权的比例,用于以后的激励。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227人看过2024-01-09
    1、企业向银行等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担保;
    2、银行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抵押资产、纳税情况、信用状况、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是否有担保;
    3、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相关信息,明确银行可能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还款期限;
    4、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程序,并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建立担保关系。
  • 138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公司住所证明;
    8、其他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文件。
  • 160人看过2024-01-09
    公司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58人看过2024-01-09
    股东表决权的规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2、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受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影响;
    3、反对股东会决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的情形。 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
  • 128人看过2024-01-09
    劳务派遣公司分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如果分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216人看过2024-01-09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资料;
    2、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的义务主要包括: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 140人看过2024-01-09
    1、公司发起人的权利有:
    (1)参加公司筹委会;
    (2)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3)起草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权利。
    2、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2)在成立时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3)承担虚假注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成立或挂牌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 130人看过2024-01-09

    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②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③全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④合伙协议;

    ⑤出资权属证明;

    ⑥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⑦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

    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⑨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①《合伙企业变更申请书》;

    ②《企业(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③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④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⑤变更合伙人的,提交合伙协议及《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名录》,其中属于新入伙的提交入伙协议及新合伙人身份证明,退伙的提交退伙协议;变更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提交新的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委托书及《全体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名录》;变更经营范围及方式,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批准文件;

    ⑥《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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