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电子营业执照注销方法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Tab页;
2、点击注销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
3、点击确认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注销。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全国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的统一管理,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理所辖范围内电子营业执照的接入工作。省级区域内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接入,应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接入申请,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准后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备案。跨省级区域的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接入,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向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提出接入申请,经批准后实施。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接入的流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纂改和非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不得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如有违反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在支持网络注销的地区进行网络注销,在已经开通网上注销的地区,个体户只需在经办机构官网点击工商简易注销窗口提交申请,按照相关提示录入、上传相关信息即可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数字证书或U盾。
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注销营业执照委托书写写方式如下。
1、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2、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3.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
4、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