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简易注销需要满足2个条件:
①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展开运营活动
②申请注销前未发作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毕
2、简易注销流程:
①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络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②公告,等候是否有人提出异议
公告期2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③企业申请简易注销
公告期终了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若丢失,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准备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可委托代办,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清税证明,办理注销之前,先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手续准备齐全即可办理。
4、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前拨打12315询问具体地址。
1、窗口现场办理
可通过口头方式申请注销,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格式申请书签字确认,交回营业执照即可。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核准的,当场即准予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告声明作废,无需在报纸上登载声明作废公告,节约注销费用。
2、全流程网上登记
全流程网上登记注销和当初登记注册流程一样,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在系统中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全程在网上办理,无需到达窗口办理。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停止使用三年;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并且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经理;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负责人的不良信息都会被录入警示信息库,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变为黑名单,还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的其他企业也将被工商部门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