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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人看过2024-01-1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 262人看过2024-01-11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称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5)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6)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本地产品的流出或外地产品的流入;
    (7)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8)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
  • 230人看过2024-01-11
    1、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报酬。
    3、向单位请年假的时候,单位不能以此为借口,扣员工的工资。
    4、一般在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员工获得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出勤奖,在休年休期间也是应当同样应获得的。
    5、法律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180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员工自愿加班的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因此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一般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 145人看过2024-01-11
    公司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 141人看过2024-01-11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①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
    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③债务转为资本;
    ④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其中前三种属于即期清偿债务,后一种属于延期清偿债务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①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②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③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④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 158人看过2024-01-11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二人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 135人看过2024-01-11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为了有效地保护商标专用权,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商标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既为专用权,当然是注册人专用,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而将禁止权的范围扩大到类似商品及近似商品,则完全是为了有效地保证商标表示商品出处的使用。所以,任何人擅自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明知为假冒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也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做此规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护那些在市场上比较著名的商标,因为假冒这些商标的商品比较易于识别;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护正当经营者的利益,因为有些假冒商品与正牌商品的区别很难分辨的,若因销售者缺乏这种分辨能力而要求其承担商标侵权责任,在有些时候是不公平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伪造是指在注册人既不知晓、也未授权的情况下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而擅自制造一般是指与注册人之间存在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或委托印制关系,但在注册人的授权之外制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商标标识是禁止买卖的,所以销售上述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亦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这一第实际上是一个包容条款,即将前三种行为之外的,且对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行为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以防止不法分子钻法律规定的漏洞,逃脱法律的制裁。
  • 198人看过2024-01-11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解聘或聘任,董事长或董事可亲自担任经理一职。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行使以下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145人看过2024-01-11
    股东可以提起哪些诉讼
    (一)股东与股东的诉讼。如股东因告公司其他股东不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不履行对公司的管理义务和清算义务等而产生的诉讼;另对公司一方股东排斥另一方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诉讼,也应属于股东告股东的诉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股东与公司的诉讼。
    (三)股东与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此类诉讼主要是针对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诚信义务和善管义务而提起的,诉讼中涉及到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它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股东因公司董事、监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直接侵害其股东利益而提起的诉讼。
    (四)股东与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外第三方当事人的诉讼。此类诉讼是指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人、侵权行为人而采取的诉讼,也属于股东代位诉讼或代表诉讼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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