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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10

    一、全部赔偿原则

    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

    全部赔偿原则的含义,是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加害人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财产损失范围为标准,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赔偿应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限。

    二、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即规定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多少。这在著作权立法中尤为突出。

    所谓法定标准赔偿原则,是指由知识产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知识产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人民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在知识产权立法就此规定以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三、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无论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规定得多么严密、具体(这实际不可能作到),无论是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还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都不能排除法官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法律的具体适用,以及在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幅度之内根据个案情况的裁量。

    四、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是指对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 116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如果股东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没有出资的股东为被银行人。
  • 113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 120人看过2024-01-10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 107人看过2024-01-10
    从理论上讲以及目前法律规定,破产后,公司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妨害股东转让股权,但从实际情况看,已经破产的公司,多数是最终注销的,重整的可能性不大,股权已经没有价值,股权转让没有意义,除非有特定的目的。
  • 109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该困难应当理解为公司治理中的严重困难,而不仅不仅理解为公司财务困难。常见的重要情况为:

    (1)股东会失灵;

    (2)董事会失灵;

    (3)经营层失灵。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122人看过2024-01-10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

    (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

    (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

  • 107人看过2024-01-10
    股东变更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变更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若股权变更,股东不一定变更;而股东变更,股权一定变更。
  • 114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质押是指将股权作为标的物设立质权,作用就是担保债权。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127人看过2024-01-10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71条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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