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119人看过2024-01-10
    在国有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认定其构成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公司仍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该股东进行除名等处理,并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 150人看过2024-01-10

    股东签订的合同满足法定条件是有效的。例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199人看过2024-01-10

    有限公司最少要有一个股东,最多是五十个。

    1、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120人看过2024-01-10

    公司股东联系不上应该采取以下方式解散公司: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无法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62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质押的目的主要是:

    1.为上市公司补充运营资金

    在资金需求大的行业,比如房地产,公司开发新项目是需要补充大量运营资金,这表现了股东的积极经营行为和对公司的乐观预期,对提升公司形象和提高公司业绩都具有正向积极作用。

    2.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用质押出资的资金购买股票以增强对公司的控制权。大股东增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方式有很多,最为常见的就是直接增持,购买股票以达到控股,甚至绝对控股。

    3.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

  • 103人看过2024-01-10
    股权质押的比例最大不得超过60%,股权质押是股东个体将所持有股票抵押给金融机构如券商、银行等以获得资金的融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抵押自己的股票借钱。如果不还钱,金融机构就有权把被抵押的股票处置掉。通过证券公司抵押股份的是场内质押,在交易所内完成股份交收,通过券商以外的金融机构质押股份的叫场外质押。
  • 105人看过2024-01-10
    企业如果向股东借款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需要书写借条的,这样的话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是可以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实是存在着真实的借贷关系,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同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借条书写一定要写借款借款的金额,还有就是借款的期限。
  • 111人看过2024-01-10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10

    没有投资协议情况下,属于以下两种情况,合伙关系是有效的。

    第一,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但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情况进行了核准登记的,又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个人合伙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应视为特定的国家行政部门对个人之间的经济组织形式形成的一种确认,具有法定效力,可以认定个人合伙的成立。

    第二、在无书面合伙协议又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在具备合伙个人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条件下,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可以认定双方具有合伙关系。

  • 112人看过2024-01-10

    不可以,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公司的股权质押是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随质押物一起质押,配股不属于孳息。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质押合同签订前,需要收集目标公司以下信息:注册资本的构成(现金资本、其他资本各占比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等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信息。收集信息后建议请财务或外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