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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1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转让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名称:___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职务:___电话:___
    被告:___姓名:___性别: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住址:___
    电话: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__元;
    2、判令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__元;
    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告、被告双方于____年__月签订原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协议时,被告未告之原告该公司拖欠案外人____欠款______元的事实。该债务经__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原告一次性偿还____借款______元、利息_____元及案件受理费____元,此判决已生效。
    股权转让纠纷的起诉状必须符合一般民事起诉状的基本要求: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这里的明确是要能确定,如果是公司需要有公司全称,工商登记信息,已经注销的企业不能列为被告,假如被告是自然人,则需要有其身份信息,实践中主要是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打印的身份信息。其次,是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对于股权转让纠纷,其实质是股权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一般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配合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或者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主张追究违约责任。最后,股权转让纠纷的起诉状可以根据需要将涉案股权的公司列为第三人,因为转让的过程中会留有公司配合或参与的痕迹,对法院查明事实有帮助。
  • 100人看过2024-01-11

    因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而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受让方享有交付股权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转让方享有收取价款和违约赔偿的请求权。股权是权利、义务的综合体,对于财产结构和经营效果都不错的公司,股权受让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反之,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和责任,特别是股东出资不到位、虚假出资、抽逃资金和公司资不抵债时。

    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因而发生纠纷,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不支持受让方以上述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 100人看过2024-01-11

    可以。

    1、转让股权后,转让人未按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受让人可以催告转让人办理,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办理的,可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11
    没有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不成立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是股权转让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股权的价值又与有形财产不同,其价值由多种因素构成。无法证明双方就股权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双方亦无法就股权转让价格达成补充协议,不能依据股东出资额、审计报告、公司净资产额推定股权转让价格。未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合同因无法确定股权转让对价,故该类合同因欠缺股权转让协议的必备条款而不具有可履行性,应认定该类合同未成立。
    (一)如何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了股权转让的价格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是股权转让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股权转让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的转让价格,只要未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因股权转让对价引发的纠纷,在此类纠纷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即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
    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并非处于固定状态,而是不断变化,故股东出资额与股权的价值并非处于等值状态,若以股东出资额作为股权转让价格,无疑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
    审计报告虽然能够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情况进行大致估算,但却不能体现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因此审计结论可以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但不能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依据。
    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能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因而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用公司净资产额除以股份数额所得价值与股权转让价格亦非等值。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转让协议质押条款的法律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1

    1、股东会决议文件不能代替股东名册的股权出质记载

    ——股权出质因未记载于股东名册,质押协议未生效,质权未设立,债权人要求质押人承担质押担保责任,不予支持。

    2、债务清偿附条件但时间无法确定的,视为约定不明

    3、合作协议终止后,所签还款协议,独立于合作协议

    ——双方合作协议终止后所签还款及还款担保协议,应视为双方签订的结算和清理条款,该协议效力独立于合作协议。

    4、增资扩股后,质权人应按原出资额相应作权利缩减

    ——公司增资扩股后,对于原以公司部分股权设定质权的权利人而言,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应按原出资额作相应缩减。

    5、债权人收到股权证收据,不足以证明股权质押成立

    ——债务人将股权证交与债权人,债权人出具收据证明收到的行为,尚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法律关系。

    6、以被查封股权设定质押的合同无效,不等于不生效

    ——以被查封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并记载于股东名册,股权质押合同虽为无效,并不等于该股权质押合同不生效。

    7、发起人股份质押期间,不受质押协议签订时间限制

    ——《公司法》第147条不是对达成发起人股权转让协议时间的限制,故股份质押亦不必受质押协议签订时间的限制。

    8、就发起人预期股权红利收益所签预定抵销合同有效

    ——一方以预期不确定的红利收益与他人债务签订的预定抵销协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有效。

    9、以拟设公司股份质押,未登记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以拟成立的合资公司中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又未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不生效。

    10、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过相应程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国有股权转让须经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才能生效。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1

    股权转让要办理登记才有效的。所以股权转让没有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未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00人看过2024-01-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后,受让人未按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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