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企业注销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2、两者定义不同:
(1)注销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
(2)吊销指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起诉、应诉等,但是不能开展经营业务。
3、两者性质不同
(1)注销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是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
(2)吊销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4、两者需要走的流程不同
(1)企业注销时,企业要走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完成前面所说的流程后,企业才能合法注销。
(2)企业吊销很简单,企业只要不去年报就可以了。然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
5、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百一十三条【吊销营业执照】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个体户。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产权为单位所属需加盖产权方公章)及设立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名。
2、房屋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否则不能注册。
3、《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不少于3个月的租房发票。
4、个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全体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
6、全体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一、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工作现在应按照公司法和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具体说来,主要是以下法律法规:
《公司法》
二、基本程序介绍
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向税务局、海关部门注销---向工商机关注销----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三、具体文件要求和时限
1.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审批机关收到终止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企业解散的批件,并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增加批准企业解散的信息。
2.清算组的成立、备案与公告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清算委员会按照协商原则处理有关清算的事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企业清算结束后的注销程序及所需材料
3.1.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上海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的清算审计报告;
(1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注销联系单;
(12)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
(1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审批时间:10个工作日。
3.2.海关注销申请所需资料所需材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海关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3.工商注销所需材料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8)其他有关文件。批准时间:递交完备的资料后,30个工作日。
3.4.外汇注销
所需资料
(1)企业出具的注销申请书;
(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3)清算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4)外汇登记证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3.5.银行销户所需资料:
(1)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2)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3)开户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审批时限:递交完备资料后,2个工作日完成账户关闭手续。
3.6.技术监督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原件;
(2)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3)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7.统计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1)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
(2)统计证原件正、副本;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8.财政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1)财政登记证原件;
(2)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3)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3.9.公安局的注销所需资料:
(1)企业印章原件;
(2)企业备案登记簿原件;
(3)公司出具的注销申请;
(4)工商局注销证明复印件。审批时限:递交完备的资料后当时即可办理
个体户也需要记账报税,
1、个体户需要每个月申报个人生产经营所得
2、个体户也要建帐,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薄和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3、个体户可以委托会计代理记账
4、如果只是为了注册商标注册个体户,在不经营时记得要及时注销掉。
1、纳税人首先在规定期限内向办税服务厅提出注销申请,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发票专用章。
(3)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吊销决定。
(4)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办税服务厅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受理审核,一般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一般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依次办理的事项。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在工商所领取)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