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二、注销社保
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很多报告需要填写日期的地方最好先不填,等正式办理时的“最后关头”再填,以免日期有误导致全部重填。另外,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
五、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六、注销印章
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三、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四、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五、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六、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八、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步骤一:先前往税务部门注销税务。
步骤二: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办理途径:
1、线下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线上办理:通过浙里办APP办理,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选择“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