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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人看过2024-01-11
    两个方面,从劳动者来说主要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加班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等;而从公司来说公司主要是希望在合法而尽量少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关注的点也会不同,通常情况下小企业由于没有专业的规范化管理常常会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形,而劳动者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情形就比较多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劳动者的首要前提是要有维权的意识,懂得劳动法律规范中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
  • 208人看过2024-01-11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财务。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帐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九)办理注销登记。
  • 216人看过2024-01-11
    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
    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股东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没有依法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由股东承担清算不实的责任,即由股东来承担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赔偿责任。
  • 163人看过2024-01-11
    当企业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甚至濒临破产的情况下,有必要裁员时,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员,提高效率。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以经营状况严重困难为借口任意裁减职工,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经济性裁员的条件,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裁员。
    1、经导致经济性裁员的事由限定为以下四项:
    (1)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在裁员人数上,规定为用人单位的裁减人数达到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属于经济性裁员。
  • 384人看过2024-01-11
    一个公司往往会有多位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各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等会议时拥有表决权,参与公司各项事务的决策,对表决权规定: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140人看过2024-01-11
    1、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带着上述东西和复印件。
    4、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5、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 201人看过2024-01-11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 343人看过2024-01-11
    企业自负盈亏的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必须建立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要求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纳入工资总额,取消工资总额以外的一切单项奖。企业必须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利税)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依据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
    3、企业应当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10%的数额,作为企业工资储备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当工资储备基金累计达到本企业一年工资总额的,不再提取。
    4、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未完成上交利润任务的,应当以企业风险抵押金、工资储备基金、留利补交;实行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达不到租赁经营合同规定的经营总目标或者欠交租金时,应当以企业的风险保证金、预支的生活费或者承租成员的年度收入抵补,仍然不足的部分,由承租方、保证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抵补。
    5、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性亏损的,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厂长对企业盈亏有直接经营责任,职工根据企业内部责任制,对企业盈亏负有相应责任。
  • 533人看过2024-01-11
    一、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逃避履行纳税或缴税义务,采取欺骗或隐瞒等手法,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已扣已收税款,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备法定情节的行为。
    二、抗税罪。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不交纳税款的行为。
    三、逃避追缴欠税款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的行为。
    四、骗取出口退税款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五、虚开专用发票罪。是指在没有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情况下,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六、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非法印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七、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卖的行为。
    八、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非法买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买进的行为。
    九、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用于骗取退税、抵税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非法印制或者出售非法印制的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十、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其他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非法印制或者出售非法印制的非专用发票的行为。
    十一、非法出售用于骗取退税、抵税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非法出售可用于骗取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十二、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 244人看过2024-01-11
    涉及信用证诈骗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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