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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1人看过2024-01-11
    1、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特别是对于用工单位事先起草的合同文本,更要仔细阅读有关的重要条款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
    5、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对职工的试用期限、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基本权利,对于侵犯合法权益的合同要坚决要求改正。
  • 141人看过2024-01-11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174人看过2024-01-11
    1、集体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的原则、协作履行的原则。
    2、集体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以及履行方式等,全面完成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
    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 156人看过2024-01-11
    公司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的变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
    2、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国家宏观调控计划修改或取消;
    3、由于不可抗力的外因使集体合同不能履行;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
  • 232人看过2024-01-11
    1、公司的名称变更后商标同样需要进行变更,一旦发现没有变更的可以注销未变更的商标。
    2、商标作为企业的宣传,应该和公司的名称保持一致,公司的名称在办理变更时,商标同样需要变更办理,保护公司的商标权益。
    3、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
  • 170人看过2024-01-11
    公司注销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组,并递交清算报告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是需要在清算时就处理的。注销后才涉及债权债务问题是很罕见的,注销后原公司就不存在还有债权债务的问题了。
    1、清算公司财产并制订清算方案
    在公司注销清算的工作中,公司清算组首先催告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同时要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情况和公司调查清理的结果编制公司资产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在编制好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资料之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对于如何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做出具体的安排。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一个总的方案。根据公司性质的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不必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另外对于违法解散的清算公司,需要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另外,如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解公司具体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在公司注销清算期间,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偿公司的债务,若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股东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销期间成立的清算组才可以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 816人看过2024-01-11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派遣费用;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1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招才通的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4、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劳务派遣公司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 248人看过2024-01-11
    公司设立后随时可以变更名称,没有时间限制。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相关法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46人看过2024-01-11
    1、通常情况下,很多的公司都会有股东,这些股东可以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定作出决策。那么公司股东有权要求解散公司。
    2、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 304人看过2024-01-11
    1、个人独资企业能设立分公司。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4、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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