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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3人看过2024-01-10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 155人看过2024-01-10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
    3、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4、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6、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7、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9、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10、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11、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12、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 143人看过2024-01-10
    公司章程是能限定公司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股东转让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
  • 1344人看过2024-01-10
    新股东不承担公司以前的债务。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原股东为转让人,新股东为受让人,公司为法人,为目标企业。公司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由公司承担公司财产,所有股东仅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通常,公司债务由公司法人承担,新股资金将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将用于承担债务。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
  • 188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强制解散的,无过错的股东无需赔偿。
    2、有过错的股东就需要就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解散的,除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并分配剩余财产。
  • 226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破产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2、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57人看过2024-01-10
    1、不一定,其股权质押担保的债权主要由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而定。因权利质押,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准用动产质权的有关规定,所以与动产质权相同,股权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一般由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2、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有两方面的作用:
    (1)为当事人约定担保范围提供参考,或者说提供范本;
    (2)在当事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援以适用。
    但法律对质押担保范围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约定时,可予以增删。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
  • 144人看过2024-01-10
    企业成立后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解散,无具体时间限制。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企业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
    4、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公司;
    5、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57人看过2024-01-10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34人看过2024-01-10
    1、股权转让公司不能要求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2、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二者不能混淆。
    3、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而新、旧股东则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公司依旧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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