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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57人看过2024-01-11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一)专利权

    (二)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没有法律上的有效年限,只有经济上的有效年限。

    (三)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商品和劳务的标记,代表着企业的一种信誉,从而具有相应的经济价值。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期满可依法延长。

    (四)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权利,即精神权利(人身权利)和经济权利(财产权利)。前者指作品署名、发表作品、确认作者身份、保护作品的完整性、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后者指以出版、表演、广播、展览、录制唱片、摄制影片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因授权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五)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某一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所取得的在一定时期对国有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的权利。

    (六)特许权

    特许权,又称特许经营权、专营权,是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秘密技术等权利。

  • 142人看过2024-01-11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 134人看过2024-01-11

    承诺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而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承诺就会生效,承诺生效后合同成立,所以承诺期限的计算是非常重要的。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规定了承诺的期限后,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就会失效,合同不成立。

    如果要约是以信件方式作出的,承诺的期限应当以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若要约在信件中没有载明日期,表明要约人存在不足,因此在计算承诺的起算点时,应当对要约人不利,这就要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如果要约是以电报的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由于电报的方式非常快捷,电报在交发之日通常可以认为在途中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一旦将电报交付给邮局,就可以计算承诺应当开始的时间。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捷方式作出的,在途中的时间仍可以忽略不计,但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 148人看过2024-01-11

    戏剧作品300元/件,系列作品登记第二件起每件100元。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着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XX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 117人看过2024-01-11

    是属于实质审查。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是指对于所有人不明或者所有人不存在的财产,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查明属实后,作出判决,将其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民事案件。

    一般而言,任何财产都是有主的,财产所有人对财产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财产与财产所有人相分离的情形,财产占有人不知其为他人的财产,或者财产所有人死亡而又无人继承,这样就出现了财产无主的事实。此时,法律就有必要对无主财产进行确认,以助于对该财产的管理和保护,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该项财产应有的经济价值和效益,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稳定。

  • 121人看过2024-01-11
    承诺可以采用默认的方式作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137人看过2024-01-11

    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因在途期间的耽误,在承诺期限之后到达要约人的,为承诺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 134人看过2024-01-11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内容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方式以通知为原则,以行为作出承诺为例外。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即为明示承诺方式,通知方式内容明确,不易发生歧义,容易证明,是采用最多的承诺方式。以行为承诺就是一种默示的承诺方式。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
  • 118人看过2024-01-11
    职工在承诺不怀孕后怀孕了,不属于不诚实的行为,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逼迫职工承诺不怀孕是非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女职工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31人看过2024-01-11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对因受要约人的原因所导致的迟到的承诺,原则上不承认其效力,但允许要约人及时接受迟到的承诺,但视其为新要约即反要约,要约人可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对该新要约即迟到的承诺予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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