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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7人看过2024-01-12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111人看过2024-01-12
    没有,原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其法人财产承担。但如果前法人代表是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前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如果是原法人代表有触犯刑法等行为的,则该责任应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12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同区变更,一种是跨区变更。同区跨区变更比较简单容易,跨区变更地址的话,工商这一块时间两周就办完了,税务这一块的话就相对比较繁琐了,周期在三到六个月才能做完。

    当然如果非要跨区变更地址,但还想尽快完成变更手续,怎么办呢?咱们可以只变更工商,税务这一块可以不迁走,这种方法也是可行的,而且很多企业都是这样做的。

    为什么跨区迁址这么繁琐,周期这么长呢?首先咱们在这个税务所交流那么长时间的税了,现在突然要迁走,对于工商所来说是一种损失,他们一般是不愿意让咱们迁走的,变更手续给你拖拖拉拉,这种事情都是在所难免的,再者就是账务这一块,由这个区的这个所迁到另一个区的另一个所,办理起来确实是比较麻烦,周期自然就拉长了。

  • 108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被起诉变更法人原法人没有责任。原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人企业的民事责任由其法人财产承担。但如果前法人代表是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可以追加前法人代表为被执行人。如果是原法人代表有触犯刑法等行为的,则该责任应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否则一般情况下不追究原法人代表的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12

    公司注册好以后,是可以变更公司法人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111人看过2024-01-12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3、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 107人看过2024-01-12

    1、有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112人看过2024-01-1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缴期限未满的,股东不视为未履行出资责任,所以一般不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破产清算的,认缴期限未满,也要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108人看过2024-01-12
    公司发行债券上市是指已经依法发行的债券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债券上市是连接债券发行和债券交易的桥梁。凡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的债券就称之为上市债券;相应的,债券发行人称为上市公司。
  • 104人看过2024-01-12

    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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