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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12
    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受到十级工伤后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并取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 111人看过2024-01-12
    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受到十级工伤后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并取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 107人看过2024-01-12
    十级工伤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劳动者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7级至10级伤残的,不管其劳动能力是否恢复,劳动合同期满即可终止。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受到十级工伤后不与劳动者续约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并取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否则劳动者有权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向相关部门反应情况。
  • 107人看过2024-01-12

    男女双方均缴纳生育报销,符合条件可以由男方申领生育津贴。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 114人看过2024-01-12

    男女双方均缴纳生育报销,符合条件可以由男方申领生育津贴。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 103人看过2024-01-12

    男女双方均缴纳生育报销,符合条件可以由男方申领生育津贴。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

  • 105人看过2024-01-12

    1、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一般有两种方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同时,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若有出现差额,则公司再将差额补足。

  • 111人看过2024-01-12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没有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 103人看过2024-01-12

    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辞退的时候,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的,必须说明理由,并且该录用条件必须是公开的,为外人所知晓的。

    1、对试用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考核鉴定并保存书面鉴定意见。

    2、采取书面形式向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保存签收字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107人看过2024-01-12

      一、什么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2年以上的竞业限制合同,劳动者便可以此条款拒绝,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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