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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7人看过2024-01-14

    包括以下环节: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通过。

  • 127人看过2024-01-14

    一、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又称中小股东异议股价权、少数股东请求收买权,是指在股东大会就合并、解散、营业让与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权和表决时,如果股东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而该事项获得了决议通过,则该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司价格收买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4
    注册一个公司的费用大约在1万元左右,因为各个城市费用会有所不同,具体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主要划分下面两大块:

    (一)以下为必须花费:

    1、刻章:200-500元

    2、税务报到(国地税ca证书):120-400元

    3、印花税:注册资本*万分之五(我们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为例,则需要支付印花税500元)

    总计:320元~1000元左右

    (二)以下为非必须花费:

    1、银行开户:200~500元(代办费)

    2、社保开户:200~500元(代办费)

    3、公积金开户:300~800元(代办费)

    4、税控机和发票打印机:2600~3100元

    5、代理记账:2000~3000元/年

  • 100人看过2024-01-14

    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268人看过2024-01-14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一)注册资本问题

    (二)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在出资中,货币出资占所有出资的比例如何需要明确,非货币资产是否办理了所有权转移手续等同样需要弄清。只有在弄清目标公司的流动比率以后,才能很好的预测公司将来的运营能力。

    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资产和没有担保的资产进行分别考察。

    第四、要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以及将要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等情况需要尤其重点考察。

    同时,公司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所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公司的负债中,要分清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分清可以抵消和不可以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与比率,决定着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三、税务方面的风险

    四、在可能的诉讼风险方面,收购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地与其原有劳动者签订和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足额以及按时给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是否按时支付了员工工资。考察这些情况,为的是保证购买公司以后不会导致先前员工提起劳动争议方面的诉讼的问题出现;

    2、明确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不存在股权转让和盈余分配方面的争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订的购买协议能够保证切实的履行,因为并购协议的适当履行需要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进行支撑;

    3、确保目标公司与其债权人不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即使存在,也已经达成了妥善解决的方案和协议。因为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的原有的债权债务将由收购方来承继。

    4、最后,需要考察目标公司以及其负责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诉讼从某种意义上影响着收购方的收购意向。


  • 924人看过2024-01-14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可归纳为以下六种:
    (1)虚假注册。
    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不申请注销。
    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对此名存实亡的企业,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
    (4)逃避年检。
    企业年检制度,意在年度审视企业经营状况并就此备案公示,这是国家管理企业并维持企业经营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数国家的企业法律皆有类似的制度。
    (5)滥用执照。
    执照颁发的对象是特定的,执照上面的内容亦是经过特定审视而特别加以记载的,且执照本身原则上不得作为谋利的手段,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其实质破坏执照颁发的秩序,可能引发营业执照吊销。
    (6)非法经营。
    具体又可分为两类情形:
    一为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营;
    二为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
  • 100人看过2024-01-14

    1、核名

    企业名称查询

    申办人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上姓名即可)、公司名称2-10个,写明经营范围,出资比例。

    (注册公司第一步,即查名,通过市工商行管理局进行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综合审定,给予注册核准;

    2、提供资料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3、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4、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5、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6、其他证件证

    公司必须申办食品药品许可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7、税务登记证

    提供的材料:经营场所租房复印件;所租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通信地址。

  • 100人看过2024-01-14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规定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566人看过2024-01-14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证件相片一张。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14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规定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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