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解散公司的方式: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1.公司被兼并后债务由兼并方承担。
2.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3.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并购中的风险有:
1、信息不对称风险,企业在并购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
2、资金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来自筹资方式的不确定性、多样性,筹资成本的高增长性,外汇汇率的多变性等。
1.债转股的评估。
2.审验债权、股权出资验资程序的合法性。
3.办理债转股的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
债转股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
空头支票是无效支票,还会被银行处以票面金额千分之五但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