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可以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改造后(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对外销售的,按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必须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所得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工伤造成劳动者死亡的,不需要用人单位赔偿,相关的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照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公司注销以后,公司如果有未了的债务没有处理,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一、公司注册资金如果不到位,出资不足,虚假出资,这种情况而注销的,公司的法人未能合法产生,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其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股东应当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要在抽逃公司财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仅是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假股东的,这种情况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与其股东或者是该公司与其他公司难以区分的,这种难以区分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公司难以区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债务财务账目严重不清。
(二)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三)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的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股股东支配和操纵的。
企业分立不属于重组。企业重组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而企业分立则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监事或者监事会是能够起诉公司的。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能够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能够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违约责任是必须考虑到的版权转让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找公证律师签一份合同并不代表完事儿,稍不注意,版权转让也会产生诸多的麻烦。版权这东西能不能转让?那么,版权转让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版权转让,你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版权转让
一、版权是部分转让还是全部
如果权利人转让作品财产权的全部,受让人则是全部版权主体;如果权利人转让的是作品部分财产权,受让人则是部分版权的主体。
版权转让意味着拥有的权利发生改变,一旦转让便不再拥有。
版权转让是可以将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的。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等等。
二、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
版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与作品相关的人身权利。这种人身权与作者的人格利益紧密相关,具有永久性、不可剥夺性,自然不能转让。
三、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
讨论版权转让具体事项时,一定要找一个专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版权中的权力归属以及之后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在不专业的人面前是不能预知到的,只有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双方的利益。
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转让时一定要明确转让权力的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限
转让其部分还是全部权利,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后使用的地域范围应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以避免发生纠纷。
明确转让期限,个人版权是终身加逝后50年,公司版权是公开发表后50年。所以,用户在发生版权转让时,一定要明确转让的类型和期限。
2、转让时关于价钱的问题一定要明确
转让价金是转让人因转让权利而应获得的报酬,也是受让人应承担的主要义务。当事人之间约定转让价金,可考虑转让权利种类的多少、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作品的质量、作品在社会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确定。现实生活中,一些权利人通过拍卖这种方式来选择合同的相对人,也可作为约定价金的一种方法。
交付转让价金在什么时间交付、分期交付还是一次性交付,当事人也应在合同中约定。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版权转让,你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