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所在地的管理所(也可以是税务局专门设立的“全程代理窗口”等机构)提出申请;
2.填表准备资料,交回申请表发送单位;
3.等待管理所来人检查,主要检查帐薄设立情况、生产经营能力等,由检查人员出报告,所里审批后上报局流转税科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发给企业批复和一般纳税人的证书(时间一般也是提出申请后15个工作日完成)。
股份有限公司有三种原因解散的,需要进行清算:第一种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第二是决策层决定解散;第三是因为行政违反非法被强制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其他组织包括法人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信用社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信用社的股权是来去自由的,也就是不加任何限制的意思这样有的时候会带来一些纠纷以及风险。股权质押手续办理方法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为: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第一,债权人占有动产。
第二,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
第三,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第三,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第四,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收购资产的操作方式适用于收购对象为上市公司、大集团分离出来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公营部门或公司。
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或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则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价格和支付条件下一次性实现资产收购,如果收购的是公营部门或公司,则有两种方式:
1、目标公司的管理团队直接收购公营部门或公司的整体或全部资产,一次性完成私有化改选;
2、先将公营部门或公司分解为多个部分,原来对应职能部门的高级官员组成管理团队分别实施收购,收购完成后,原公营部门或公司变成多个独立经营的私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