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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16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广泛应用在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违法清算的规定中,这一系列的规定能有效解决清算义务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逃避责任的问题,使债权人、公司、公司清算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趋于对等和平衡。

    2、刑事责任。依照事实经过以及造成的后果判定为刑事犯罪。


  • 136人看过2024-01-16
    1、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
    2、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 215人看过2024-01-16

    1、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如果有利息的,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而在破产前产生的利息,可以申报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138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公司就要解散清算,公司清算结束,经股东大会或者司法机关确认后,报送公司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司法机关、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 145人看过2024-01-16

    1、不需要。清算组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清算的进行。

    2、清算组,又称“破产清算人”。破产宣告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并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 144人看过2024-01-16
    我国破产法明确规定清算组由有关机构任命,不需要债务人向有关机构申请。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了结公司的现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具体职权包括以下各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138人看过2024-01-16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141人看过2024-01-16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129人看过2024-01-16

    1、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4、通知公告债权人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 5171人看过2024-01-16

    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一)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二)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三)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四)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五)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六)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七)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八)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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