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 253人看过2024-01-14

    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具体缴纳什么税费也要根据转让专利对象跟公司来决定。

    专利技术转让需要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但是也存在一些免缴增值税的情况,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免缴增值税:

    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

    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 144人看过2024-01-14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章程制定时可自由约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如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于某年某月某日和某年某月某日召开”;或者也可以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某个月内召开”等。

    临时会议,是指定期会议以外的必要时候,由于发生法定事由或者根据法定人员、机构的提议而召开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可以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 100人看过2024-01-14
    股权原价转让要交以下2种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项目为产权转让证书,税率为金额的0.05%;
    2、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股权转让所得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税率为20%;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转让所得-原值-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转让股份时按照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如印花税、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 100人看过2024-01-1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 164人看过2024-01-14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100人看过2024-01-14
    法律并没有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股东亲自签字,所以转让股权时,股东不能亲自签字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签字。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100人看过2024-01-14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371人看过2024-01-14

    一、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二、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三、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四、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 195人看过2024-01-14

    1、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一般是合同当事人,即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主体。但是,如果第三人认为自己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人认为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第三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利益关系的,可以申请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与诉讼。

    2、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的,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合同双方当事人)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即合同的效力确认,因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14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