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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2人看过2024-01-15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承担无限责任

    (2)出资不足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3)瑕疵出资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4)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15

    对于承诺的方式,一般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受要约人可以采用如下方式来表示承诺:

    (一)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

    1、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二)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

    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缄默或者不行为不视为承诺。应当注意的是,默示不同于单纯的缄默或不行动。缄默或不行动都是指受要约人没有作任何意思表示,也不能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而默示的方式虽不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作出的,但受要约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或其他方式作出了承诺,而且从其行为和表现来看,可确定其具有承诺的意思。

    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承诺需用特定方式的,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即使是这种要求的方式在一般人看来是很特别的,只要不为法律所禁止或者不属于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受要约人都必须遵守。例如,要约人限定承诺应以电报回答,则受要约人纵以书面回答,不生承诺的效力。

    但如果要约人仅仅是希望以电报恢复,受要约人应当尊重要约人的意思,并按照要约人的要求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要约规定了一种承诺方式,但并没有规定这是唯一的承诺方,则一般来说,受要约人可以比要约规定的方式更为迅捷的方式作出承诺。反之,受要约人如果使用比要约的规定更为迟缓的方式,则为无效。

  • 213人看过2024-01-15

    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2024年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年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须经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必须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法律保护,否则视为无效转让。《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同体一起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这个也是《商标法》第42条的规定,比如你有3个相似商标,要转就要一起转,不能只转让其中一个或者雨个。

    3、第三方许可商标转让人如果正在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方。简单的说,如果你有一个商标让别人用了,这个时候,你要转让的话,得别人同意。

    4、转让不可终止商标转让是不能中止的,双方提交了申请,如果要撤销的,只能做二次转让,可以把商标再转让到原转让人手上,只有这个方法。

    5、转让不成的情况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申请不下来,则转让不成功。商标转让的双方必须要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得有个体执照,不然无法申请。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4年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15
    1、根据劳动法,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
    2、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 570人看过2024-01-15

    专利申请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合作开发应签订合作协议

    如果企业在技术研发过程中需要与他人合作,请务必注意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并在合作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约定。未作权属约定或者权属约定不明所带来的后果可能是极为严重的,企业不但不能因此获得竞争优势,反而会浪费大量的研发成本。

    2.合作开发应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七十八条进一步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额。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职务发明,公司有义务给予发明人相应的物质奖励。对于公司而言,应当制定合理的奖励制度,一方面可以激发研发人员的研发热情,促使其能够为公司创造出更多的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奖励制度不明确而导致研发人员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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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应建立专利申请评估、审查制度。

    规模较大的公司,尤其是研发型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专利申请内部评估、审批制度。内部审批机构可以由技术部门负责人、市场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负责人等组成,评估内容应当包括:

    (1)该技术通过何种方式保护更优,是通过商业秘密保护还是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

    (2)申请专利的可行性评估,即对该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3)专利申请类型评估,确认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4)专利申请地域评估,主要根据该技术所涉产品的生产地、销售地来确定在哪些国家、地区申请专利,鉴于专利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点,若产品将出口到其他国家,则需要在产品销售地国家申请专利;

    (5)其他评估与决策,例如选择哪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如何对发明人进行奖励等。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126人看过2024-01-15

    事由主要为: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请求解散。


  • 123人看过2024-01-15

    任何有效的承诺,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 125人看过2024-01-15
    承诺阶段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1)承诺方式不当,承诺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经书面承诺直接以行为的方式给予承诺,以免给自己造成风险;

    (2)把新要约当承诺,产生这种原因主要是在承诺的过程中对对方的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以至把新要约当成承诺,误以为合同已经成立,最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15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1、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内部资产进行清算;

    2、制作清算报告;

    3、刊登注销公告;

    4、注销税务、工商代码等。


  • 140人看过2024-01-15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劳动者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调动岗位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方可,否则就是单方面违约行为。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或岗位,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的,应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这样的话,调动岗位才合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明确了你的工作岗位和职责,那么调岗当属变更合同内容,当然要与你商议并征得你的同意。

    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接受调岗,你要与用人单位再签订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你各执一份。

    首先,应当看调岗的职位是否合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这是公司的权限。但是,作出调岗决定应当合理,公司基于什么理由对员工作出调岗,是否出于工作的需要。另外,还需要看看对员工进行调岗,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一些危险、繁重或需要加夜班的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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