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公司核名: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核准通知书”。
2、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提交办公室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3、公司注册所需资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4、刻制公章: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
5、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核税申请领购发票:带上营业执照及银行号开户证明到税务局核定税种,并申领发票。
企业和非企业的区别的主要标志是盈利性和非盈利性。
1、企业——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2、非企业——国家机关、学校(盈利性私立学校除外)、军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一年以上(含一年)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问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
在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构成企业合并交易的各方面情况。
(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判断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特征是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实施企业合并之前之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
1、到工商局网站上申报公司名称(2-3个工作日);
2、带上名称申报书和股东私章、身份证原件至银行开验资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3、领取询证函或会计师事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4、市场监督局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资料如下:公司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总经理任免书、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实收资本备案的需提供出具注册验资证明编号的出资证明书(认缴制证明书不需要)、名称申报书。】
5、凭营业执照刻印公章、财务章;
6、凭营业执照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则无)
7、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三证合一”则无)
8、到开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如按认缴制注册已可省略此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5、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收购不是企业合并。
1、资产收购是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而企业合并是一场企业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交易。资产收购是一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交易的双方都是企业。而企业合并是一场企业与企业股东之间的交易,即合并方企业与被合并方企业的股东之间就被合并企业进行的一场交易。
2、相对于企业合并而言,资产收购不涉及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或者法律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可以避免被收购方向收购方转嫁债务。在资产收购中,只要购买方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被收购方的任何债务。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因出卖方债务不如实告知或者发生或有债务带来的债务风险。
公司注销程序
(一)清算的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6、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
(二)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市场监管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市场监管局,然后注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