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业务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公司收购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对此并并没有法律规定。实践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下:
1、收购的股权存在瑕疵;
2、转让的价款可能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
3、存在股权置换或者交叉持股。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收购报告书公告后,相关当事人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予以确认后,凭全部转让款项存放于双方认可的银行账户的证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解除拟协议转让股票的临时保管,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或者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予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合同签定中的风险
合同签定中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合同主体瑕疵,股权瑕疵和程序瑕疵。
二、履行中的风险
有些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一经签署就万事大吉了,受让方自然就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迟迟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给出让方将股权“一女二嫁”创造机会,浪费人力物力,丧失商机。并且受让方的股东身份只有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这些手续没有办好,受让方无法顺畅的行使起股东权利。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四、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1、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2、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被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3、无论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
1、办理资产、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2、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有)。
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或者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收购方的股份。
换取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又称吸收合并)二种方式进行;前一种方式的收购使资金流入目标公司的股东户头;而后一种方式的收购不产生现金流(还可合理避税)。当收购方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从而获得经营控制权,称之为接受该企业。而未取得经营控制权的收购称之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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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1)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业务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欧盟专利申请有什么特点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欧盟专利申请有什么特点
(1)欧盟专利申请后的有效期是自申请日起20年内有效。
(2)在提交欧盟专利申请时一定要提出检索请求以及缴纳相应的检索费用。
(3)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欧盟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在欧州专利局的检索报告公布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同时需从EPC体系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且缴纳审查费费和相应的指定费用。对于通过PCT途径提出的欧盟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在提交欧盟专利申请的同时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同时需从EPC体系中指定具体成员国,并且缴纳审查费和相应的指定费用。
(4)一般欧洲成员国要求在授权公告下发后的3个月内完成翻译工作并在各国生效发放。如果申请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规定的翻译,则欧盟专利申请人将会失去在该国享有的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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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