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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人看过2024-01-14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开展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相应的财产核算制度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非企业法人是指按照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单位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如:事业单位设立的营业单位、企业法人下属的分厂;营业部、商店等。另外,这些单位可以从它们的营业执照上看出来,企业法人的执照抬头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它的领导人叫法定代表人;而非企业法人的执照抬头是:营业执照;它的领导人是:负责人。
    等等。所需资料主办单位设立经营的申请书、资金证明、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主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
    办事程序工商所初审→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 151人看过2024-01-14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3、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4、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如何证明公司债务已清偿
  • 186人看过2024-01-14
    按道理来讲,法人股应该由法人来购买,个人不能购买法人股。但前几年确实有个人购买法人股的情况出现,这叫个人化的法人股,现在有关部门对于此种情况作出了认定,出资人可以领取红利。领取红利时,出资人应该到中央登记结算中心,请他们为出具相应的持有法人股的证明,以及持有数量的证明,然后再凭此证明向上市公司领取红利。
    法人股如何领取红利按道理来讲,法人股应该由法人来购买,个人不能购买法人股。但前几年确实有个人购买法人股的情况出现,这叫个人化的法人股,现在有关部门对于此种情况作出了认定,出资人可以领取红利。领取红利时,出资人应该到中央登记结算中心,请他们为出具相应的持有法人股的证明,以及持有数量的证明,然后再凭此证明向上市公司领取红利。
  • 141人看过2024-01-14
    公司债务清偿程序和清算程序不能合并审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后,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按照编订的清算方案清偿债务。
    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129人看过2024-01-14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许可证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143人看过2024-01-14
    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在其他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要求公司清算的诉讼。公司是被清算的客体,股东不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应该作为该类诉讼的被告。
    公司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入清算程序,股东在其他股东不履行清算义务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要求公司清算的诉讼。法定的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应该作为该类诉讼的被告。
  • 136人看过2024-01-14
    1、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 139人看过2024-01-14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38人看过2024-01-14

    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会先用来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再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

  • 165人看过2024-01-14
    公司自行清算申报债权的,根据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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