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债权登记,债权人申报期债券时,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4、制定清算方案时,财产会先用来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再按第一顺序清偿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后,股东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和确认文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