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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人看过2024-01-16

    (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

    (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

    (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

    (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

    (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

    (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

    (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

    (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

    (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

    (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

    (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 165人看过2024-01-16
    法人终止的原因: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其他。法人解散包括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利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597人看过2024-01-16
    1、法律层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公司层面:公司有规定,至于是什么规定不清楚,如员工管理规定、奖惩规定、操作规范等,因员工失误操作导致材料报废时,员工需承担原料15%的赔偿;
    3、情理层面:公司提供工作平台,是为了使员工能创造价值,而不是带来损失,放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损坏人家东西是要赔的,这也是常理,所以于情于理该赔。
    赔的理由是充分的,但是用人单位,作为一个事业平台,还有许多的双眼睛盯着你的一举一动,一旦要求员工赔偿,其它人则势必会心有余悸、战战兢兢。或者更为严峻一点,就是带来一小波的人员的不稳定。
  • 134人看过2024-01-16

    1、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 172人看过2024-01-16

    公司解散产生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怎么计算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交费的诉讼费包括受理费、执行费用等。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172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注销成立清算组后,需要在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2、《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 384人看过2024-01-16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5、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 186人看过2024-01-16

    1、适用的法律不同。破产清算应依《破产法》的程序进行,自行清算则依《公司法》的程序进行。

    2、清算原因不同。破产清算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自行清算则是除公司破产等原因以外的情形导致公司解散而为的清算。

    3、清算机关不同。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管理人进行,而自行清算则主要由公司股东依法组建。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4、确认程序不同。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自行清算则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 397人看过2024-01-16

    1、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权。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 150人看过2024-01-16

    1、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

    2、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主动债权人所谓主动债权人,通常指的是与公司发生契约之债的债权人。契约遵守当事人意思自主原则,须由当事人双方台意签署,契约始能成立生效。被动债权人此种债之关系并非出于债权人之自愿,而是被动发生的债权。公司于营利过程,因其与外部之接触,外部人即有可能因公司本身的行为或其雇用人之行为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产生债权,侵权之债即为被动债权,而对公司拥有被动债权的主体即为被动债权人。

    3、社会债权人对员工以及顾客之保护、对环境及生态之保护、对社会资源之节约利用、甚至税收之缴纳,均为社会债权之一部分,基于社会债权而对公司拥有债权的人即为社会债权人,政府往往成为此种社会债权人。公司债债权人公司债债权人是指因购买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券而对公司享有公司债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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