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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就注销的,属于违法注销,债权人可以向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主张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148人看过2024-01-15

    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员中聘用组成;当然前提条件是该些聘用人员必须经审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认可。

    因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算组须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而不是对破产企业股东会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导清算组的工作,明确清算组的职权与责任,帮助清算组拟订工作计划,听取清算组汇报工作。

    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予以纠正。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

    另外,法律还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可以聘任必要的工作人员参与破产清算工作。但我们认为:对这些被聘用的参与具体破产清算事务的工作人员不属于也不应当属于破产企业清算组成员的概念。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不难发现破产企业清算组人员组成具有如下特殊性:

    1、临时性,即为完成破产清算目的而临时招集人员组成;

    2、专业性,即一般要求清算组成员熟悉破产程序和破产业务;

    3、确定性,即人员组成具体名单最终由人民法院确定;

    4、无利益关联性,即要求清算组成员不能由破产企业内部股东、管理人员或与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存在重大利益关联的人员担任;

    5、可变换性,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形更换清算组成员,尤其是涉及清算组成员不称职或有渎职行为时。

  • 100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

    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对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进行合理必要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某些重大变化,确需对某些内定作出调整的,比如整体的搬迁、部门的合并、国际金融危机。当然变更后,仍然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继续履行,还是应当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劳动者同意,双方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不同意的,公司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不能胜任工作与不服从安排是相互矛盾的,不可以同时作为解除的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以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一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服从公司合理安排在员工手册里约定了属于严重违纪,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是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 100人看过2024-01-15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调动劳动者的岗位的。因为,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所以,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时,必须应以协商一致为原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还需具备“充分的合理性”。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随意对劳动者调岗调薪。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 328人看过2024-01-15

    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财务关系实质是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所有者主要有以下四类:

    (1)国家。

    (2)法人单位。

    (3)个人。

    (4)外商。

    企业的所有者要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便及时形成企业的资本金。

    企业利用资本金进行经营,实现利润后,应按出资比例或合同、章程的规定,向其所有者分配利润。

    企业同其所有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体现着所有权的性质,反映着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关系。

  • 200人看过2024-01-15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或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

    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和股东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 180人看过2024-01-15

    10工龄补偿多少个月的工资

    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三年以下每个月50-100元工龄工资,三到十年每月100-500元工龄工资,十年以上固定X元工龄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15
    不可以。
    1、根据劳动法,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
    2、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你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
  • 1771人看过2024-01-15

    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因为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倘若公司被注销了,就意味着公司不存在,存续正好相反,该词表明公司正常存在的一种状态。

  • 142人看过2024-01-15

    要注销。

    公司注销的优点:

    1、公司注销掉,对于企业法人及股东来讲,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为日后开设新公司带来方便;

    2、公司注销后,就彻底不存在了,干干净净,无任何后顾之忧。

    公司注销的缺点:

    1、注销周期长,一般正常公司注销需要4-6个月;

    2、注销需要查账,若公司账务不规范,税务局则会要求补税金或者罚款;

    3、注销需要花费一笔费用(需要做税审报告)以及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公告、登记、发放员工工资,缴纳应缴税费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等;

    4、在认缴的份额内承担有限责任,若出资不到位的股份需要补交;

    5、若公司名下有一些域名,办理注销时,域名的所有权处理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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