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债权如果有利息的,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而在破产前产生的利息,可以申报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1、不需要。清算组成员的更换不影响清算的进行。
2、清算组,又称“破产清算人”。破产宣告后,由人民法院指定成立并接管破产企业,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1、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公示清算组信息
4、通知公告债权人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企业状态存续是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一)经营状态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二)经营状态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因不同省份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也是在业的意思。
(三)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是指: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是工商局对违法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四)经营状态注销是指: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五)经营状态迁出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六)经营状态迁入是指: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七)经营状态停业是指:由某种原因,企业在期末处于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待条件改变后仍恢复生产。
(八)经营状态清算是指: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解散公司诉讼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