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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48人看过2024-01-15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130人看过2024-01-15
    1、股东请求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公司应当提供。
    2、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的,应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4、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 133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也可以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135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139人看过2024-01-15
    公司破产清算的,要制订职工安置预案,安置预案经法院批准后,按安置预案的约定对员工进行安置。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 138人看过2024-01-15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和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等全部情况。
  • 144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在解散后依法完成清算。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有关材料;公告公司终止。法人解散;法人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118人看过2024-01-15
    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 345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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