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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 396人看过2024-01-15
    1、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如果是实物出资就填实物出资;如果是现金出资就填现金出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
  • 110人看过2024-01-15

    1、工商局:

    所需材料有:所有填写完毕的表格(就是从工商局领取的表格),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任命决定书,新的公司章程,单位公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果同时变更营业场所的话,还要带上新的租房协议及复印件、房产证明)。

    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办理时会通知你领取新的营业执照的时间并给一份回单。7个工作日后带110元钱及回单领取便可。

    2、税务局:

    所需材料有: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租房协议复印件2份,房产证明复印件2份,税务登记表三份(这个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是我们办理的时候当时正好要报所以带着的),原税务登记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

    当场办理,6元钱,一般不用付现钱,在公司帐户上扣除便可。

    3、质量监督局:

    所需材料: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IC卡,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当场办理,148元,现金支付。

    4、开户银行:

    所需材料:开户许可证原件,新的营业执照,新的税务登记证,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新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即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及财务章,新法人章,原法人章。

    一般三个工作日就可办理完毕,当然不同的银行办事效率是不同的,免费。

  • 245人看过2024-01-15
    1、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诉讼。
    2、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话,如果因为合同纠纷陷入民事诉讼,分公司可以当做诉讼主体,一般在实际操作中,会将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诉讼当事人。分公司具备营业执照,就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起诉后,如果分公司无力承担债务,最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364人看过2024-01-15
    1、不可以,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
    2、可以出资的形式:
    (1)货币。
    (2)非货币财产。实物的范围比较广泛,可以是房、车,也可以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等,但实物一般都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物品,否则其他股东一般不会同意。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商号、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业秘密等。
    (4)土地使用权。我国对土地所有权采取公有制,股东以土地出资入股,只能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
  • 146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
    2、公司设立必须经过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记录,供公众查阅的行为。
    3、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简单设立等。
  • 147人看过2024-01-15
    1、债权人将原先对公司拥有的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出资。
    2、债权人把对第三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公司的出资。
    3、公司原来的股东把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新的出资。
    4、公司原来的股东把对第三人的债权转变为新的出资。
  • 216人看过2024-01-15
    1、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且一般情况下属于多方法律行为。公司设立需要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设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其成立要件、效力要件除了需要受民商事基本法如民法典、商法典的规制外,主要受公司法的规制。
    3、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 186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且股东个人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股权出资可以使用现金出资,也可以使用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等来进行出资;
    3、一旦股东将自己的财产投资于公司以后,财产就转化为公司所有,股东也需要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
  • 191人看过2024-01-15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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