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后个人债务可以申报债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争取清偿债务。个人破产后债务的处理办法是: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经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予以清偿;
3、对于破产清算后无力偿还的,企业注销后可以不再偿还。
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职工债权、社保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清偿。
企业破产了欠款还需要偿还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破产债权能不能实现要看破产财产有多少和债权的优先受偿性。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如下:
1、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一些核定征收的企业,取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股票、股权所得,或许是平价转让,如果完全按照文件执行,对纳税人不利,那么,究竟应当如何执行?尤其是在大小非解禁检查中,核定征收企业如果取得大小非解禁的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什么样的征收方式征税,对企业利益影响极大。
3、对于这个问题,政策其实规定得很清楚。一个纳税人不能有两种征收方式,但是一些地方从实际出发,出台了照顾纳税人的规定。比如河北省地税、宁波市地税、辽宁地税等规定,这些偶然所得可以扣除其成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单独计算。即允许一个纳税人在一定程度上采取两种征收方式。而北京国税、青岛地税、大连国税、苏州地税局则规定必须严格按照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处理。因此,纳税人在执行过程中,最好咨询当地税务局。
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股权收购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其实就被收购方将一项资产出售,出售损益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收购方就是按购入一项资产,资产按购入价(公允价值)为计税基础;长期股权投资是股东间的交易,和被收购企业无关,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自然是没有变化的。股权收购一般税务处理很简单,和其它的资产出售没有什么不同。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通过以上的回答,相信大家已经知道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流程是什么了。在去工商局之前,要准备好各种各样加盖了公司公章或者有相关人签字的资料;去到工商局之后,领取相关表格并填写,然后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银行信息。
1、注意所签协议的主体。通常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该是公司股东,受让方则可以是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可以是公司股东外第三人。
2、股东会、或者其他股东的意见或决议。公司股东在对外第三人转让股权之前,必须要先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
3、需要对前置审批程序加以关注。
4、有清晰的公司股权结构。
5、受让人应该要仔细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
6、受让人应该尽可能的了解受让股权的信息,以确认受让股权是否存在问题。
7、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相应的保证及承诺。
8、应该及时至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